李阳女儿遭遇家暴除了网上曝光,还能做些什么?
8月29日晚间,李阳的前妻Kim在微博曝出一则疑似李阳家暴女儿的视频。视频中疑似李阳的男性大声吼叫着,同时伴有女孩的哭喊声。Kim甚至言辞激烈地控诉:“十年前,李华把我从你的暴力中救出来,今年李娜不得不把李华从你的暴力中救出来。”
这段文字和视频,借着“李阳家暴门”的话题效应,瞬间让Kim获得了网友的一致声援。这么看来,曝光维权效果确实不错,但是,作为普通人的我们,如要借助互联网维权,由于并不自带流量,获得舆论关注的难度会比公众人物要高得多。
那么,在遭遇家暴时,Kim和女儿,以及我们这些普罗大众,除了上网曝光,还能做些什么保护自己呢?
?一、报警并保存证据
遭遇家暴请务必第一时间报警。打电话报警的动作本身就可以让加害人有所顾忌,警察到来也能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报警之后,请一定要求警官在笔录中记录清楚加害人实施了暴力行为,而不能仅仅记录“家庭纠纷”。如在家暴中负伤,还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取证,协助就医、验伤。除了警方的记录,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受害方也可以自行录制家暴现场的音频、视频。
如果之后离婚,清楚记载了家暴行为的报警记录、就医验伤记录、自行录制的音频视频,都可以作为证明对方过错,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
二、子女遭遇家暴,可寻求紧急庇护
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遭受家暴,报警时可以请求公安机关联系民政部门给予紧急庇护,将受害人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避免受害人继续在家遭受侵害。
三、事后向有关的单位、组织求助
事后,如果受害人继续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受害人可以自己或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加害人骚扰、跟踪、解除受害人,责令加害人迁出住所。如果加害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面临一千元以下罚款和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除了报警和申请人身保护令,遭遇家暴后,受害人还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加害人所在单位求助。组织可以出面教育加害人,相比自己找加害人沟通,或者委托亲友沟通,组织出面的力度更大,更能让加害人有所顾忌。
四、起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撤销监护人资格
遭遇家暴,受害人不仅可以起诉离婚,还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加害人支付一笔离婚损害赔偿。2011年李阳家暴离婚案,法院就已判决李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5万元。离婚时证明对方过错有一定的难度,可以聘请律师代理,争取无过错方利益最大化。
此外,如本案中一方监护人家暴子女的情况,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加害方的监护人资格。法院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加害方仍须负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这次曝光过后,等待李阳的,必然是新一轮的暴风骤雨,但舆论的批判代替不了法律的制裁。面对家暴,最为直接有效的处理方式,依旧是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