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尸体一定要通知家长吗?

解剖尸体可以不通知家属吗?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除无法通知家属外,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除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情况外,解剖尸体要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为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

检察院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不影响解剖的进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的进行,但是应当在解剖通知书上记明。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记明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