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字的审美原则有哪些?
美术字具有三大审美原则,即艺术性、可读性和思想性。
美术字是指经过加工、美化、装饰而成的文字,是一种运用装饰手法美化文字的一种书写艺术,是艺术加工的实用字体。
字体整齐、 醒目、美观、易认,是开展宣传、教育不可缺少的工具,如横幅标语、黑板报、墙报、会场布置、展览会,以及商品包装和装潢,各类广告、报刊杂志和书籍的装帖上等都离不开美术字。
构图、图画、美术字、色彩是装潢艺术设计的四个基本要素。
这四个要素,好像“四重奏”中的四把“小提琴”,都演奏着美妙动听的旋律,地位同等重要。如果都想把自己的声音提高,势必搭配不当,出现跑调现象,听众就会听见刺耳的杂音,失去美感。所以,必须使之巧妙的配合,才能演奏出优美、动听、和谐的音乐。
要求“文体相符”,即要从内容出发来对文字进行加工,使之生动、概括,突出表现出其精神含义,以增强宣传效果。美术字多种多样,但因内容不同而情调不同,所以要求字体和形式以及色彩也不一样。有的需要严肃庄重(党代会、人代会、追悼会等),有的需要结实有力(政治运动、动员大会、大型活动等),有的需要活泼秀丽(幼儿园、娱乐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