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无人陪护怎样办理?
飞机无人陪护办理如下:
一、申请。小孩年龄必须在5-12周岁,购买机票之前必须拨打航空公司的有关电话申请。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为小孩办理无人陪伴乘机。按照规定,每个航班最多只能接收5个无人陪伴的儿童。
二、登记与购票。申请成功后旅客需要到航空公司所属的售票处购买机票并填写“无人陪伴儿童乘机登记表”,留下送机人和接机人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三、登机与交接。无人陪伴儿童必须携带户口簿,按民航规定,在飞机起飞前90分钟或120分钟前抵达机场。在办理登机手续时与机场地面服务人员办理交接。交接时儿童将佩戴由地面服务人员送上的写有“无人陪伴儿童”字样和儿童姓名以及接、送人姓名、电话的袋式卡片。儿童携带的户口簿和机票放入卡片中。交接完毕地面服务人员将儿童带到专门的候机室候机。
四、乘机与交接。儿童由地面服务人员带上飞机后,机组将指定一名乘务员专门为其服务。通常情况下,无人陪伴儿童将被集中安排在同一区域就座。飞机落地后,儿童由乘务员统一带领下飞机,交给前来接待的机场(目的地)地面服务人员,由后者送至出港大厅,与前来迎接儿童的亲人交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