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属免费医疗政策细则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

享受对象

(一)退伍军人;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三)军队转业干部;

(四)现役军人;

(五)以上人员直系亲属。

(一)门诊优惠

1.免普通诊查费;

2.门诊就诊自负部分优惠50%;

3.门诊健康体检套餐费用优惠20% 。

(二)住院优惠

1.住院就诊自负部分优惠50%,立三等功的自负部分优惠70%,立二等功的自负部分优惠80%,立一等功及以上的自负部分优惠100%;

2.每人单次优惠不超过5000元,当年累计不超过12000元。

(三)直系亲属优惠

1.直系亲属指退役军人、现役军人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2.门诊、住院就诊自付部分优惠30%;

3.单次优惠最高不超过3000元,当年累计不超过8000元;

4.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参照无授奖的退役军人、现役军人优惠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三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五条 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