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前的资料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不仅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也是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先后在南方建立了南海、桂林、象郡三个郡,香港隶属南海郡番禺县,由此开始,香港便置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汉朝香港隶属南海郡博罗县。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隶属东莞郡宝安县。隋朝时香港隶属广州府南海郡宝安县。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宝安县为东莞县,香港仍然隶属东莞县。宋元时期,内地人口大量南迁香港,促使香港的经济、文化得到很大发展。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香港隶属新安县。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