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遭遇商家拒开发票应如何处理?

如果遇到商家违反规定,拒绝或者阻挠消费者索取发票的,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举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服务电话)。

商家拒开发票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以长春为例: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处接到市民举报,称其3月15日在位于长春市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对面一家名为“石锅坊”的饭店消费了736元后,向商家索要发票时,商家以税控机坏了为借口,告诉消费者第二天再过去取。

而当消费者第二天再次前往消费后,商家仍然表示不能开据发票。对于商家的这种行为,消费者感到非常气愤,于是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当场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要求该店相关负责人到市地税局发票管理所接受调查。

如果经查证商家不开发票的情况属实,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对商家进行1万元以下的处罚,并通知征收局。如果核定额度不到位,会调整核定额度并补征未申报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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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随意不开发票将受罚

无论是团购还是打折,都是商家的促销方式。只要商家销售了商品或者提供了服务,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所以即便是价位相对较低的团购,消费者仍有权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也有义务提供。

商家应根据经营规模储存一定量的发票,在发票快开完时要及时向税务部门缴销领购,不能以“发票用完了”拒绝消费者的请求。

另外,广西规定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收取价款在10元以下的,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但购买者索要发票不得拒绝。

据悉,按照相关规定,拒开发票属于违章行为,一旦被查实,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改正外,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今后税务部门将加大监督,“发票用完下次再开”将被处罚。

对于很多消费者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提醒,发票可以作为消费凭据,一旦出现了什么问题,维权时发票可替消费者“说话”。

人民网-今后商家拒开发票将受罚 消费者可拨打12366举报

凤凰网-商家拒开发票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