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与发现的异同点是什么?

发明与发现的不同点:

一、性质的不同:

1、发明具有创造性。主要是创造出过去没有的新事物或方法。

2、发现是一种再加工的行为。是人类对于自我的内在、具体性的自然及其整体的认识。

二、目的不同:

1、发明是改变世界的,发明具有明确的目的。是应用自然规律解决技术领域中特有问题而提出创新性方案、措施的过程和成果。

2、发现是解释世界的,发现没有明确的目的。发现是人类对世界的探索,是揭示,是对自身与世界的理解。

三、受到知识产权保护上的不同:

1、在知识产权领域,发明是指《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的其中一种专利类型,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在专利领域中的发明有其规定的保护对象或者说保护客体。

2、在知识产权领域。科学发现权不是知识产权。其原因在于科学发现不具有创造性,它是人类对客观存在的尚未揭示出来自然现象、自然规律、事物性质迄今为止的一种认识,是人类认识世界的范畴,属于人类的认识成果。

发明与发现的相同点:

发明与发现都是人类的本质。人类的本质,就是能主动地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不断地有所发现、有所发明。

百度百科——发明(自然规律提出创新性方案、措施的过程和成果)

百度百科——发现 (词语释义)

百度百科——知识产权 (法治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