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女主睡在我家床案一审判决了?
是的。此前,杭州的林女士在看电视剧《我和我的儿女们》时,发现剧中的取景地竟在自己一直空置的别墅里。于是她将电视剧出品方、物业公司、播放平台等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近300万元。目前该案的一审判决已经出来了。宁波慈溪市法院判令两部电视剧的出品方赔偿林女士财产损失、房屋占有费等40余万元。
同时,法院驳回原告提出的赔偿200多万元的诉讼请求,原因是案涉房屋在购买前作为样板房向不特定公众展示,其结构、装修装饰、物品摆放等特征信息已经公开,原告购买后也未对结构、装饰装修做任何改变,不存在涉及原告人格特征与意义,或反映原告人身、身份相关私密信息的物品。因此,法院认为出品方、播放平台不构成隐私侵权行为。
此外,法院还认定,物业公司收取了《大约是爱》剧组的场地租赁费和赔偿费用,为剧组的侵权行为提供帮助,应对两部电视剧出品方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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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经过
林女士定居杭州,老家在慈溪。2014年11月,她以近3000万元购入一套建筑面积820平方米的别墅。房子原为样板房,精装交付。因别墅一直空置,考虑到通风、养护,林女士2015年与小区物业签订委托保管书,把钥匙交给物业。
2019年9月,林女士在杭州的家看电视剧《我和我的儿女们》,猛地发现女主角竟睡在自家别墅主卧的床上。据清点,该剧涉及其别墅的镜头有60余处,包括主卧、餐厅、厨房、地下室、楼梯等。赶回别墅查看后,林女士发现屋内设施多处损坏,包括玻璃破裂、地毯污渍、电梯损坏、家具磨损等。
2019年11月,林女士向法院起诉电视剧出品方——宁波影视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公司、播放平台。去年3月第一次开庭时,林女士得知另一部连续剧《大约是爱》也在她家别墅拍摄。去年12月,该案在追加被告后再次开庭。
林女士似乎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接下来可能会提起上诉。她的律师对判决结果表示:“曾经是用于展示的样板房,就不属于产权所有人的私密空间?我们对判决不服,会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