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黑老大获刑25年
纠集在一起非法开设赌场,牟取暴利;持械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损坏公私财物、寻衅滋事;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最终,这个以青县人石某某为首的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被黄骅警方彻底摧毁,19名团伙成员落网,破获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等案件40余起。
据了解,工作中从一起简单的伤害案件入手,通过深挖细查,历经黄骅警方10个月的艰辛侦查和不懈努力,成功打掉了以石某某为首的这一涉黑犯罪团伙。8月26日,该案成功办结并顺利移送黄骅检察院审查起诉,12月25日,黄骅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公开宣判,团伙成员分别获刑二十五年至四年零六个月不等。
2017年10月14日,黄骅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接到报警:辖区某学校门前有一名男学生被人用刀将腹部捅伤,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受理该案后,刑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并很快确认青县籍男子石某某、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在侦查过程中办案民警敏感地发现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以石某某为首的带有涉黑特征的犯罪组织。石某某长期纠集一批无业人员,以高利放贷非法敛财,并用暴力手段维持放贷业务,同时参与多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件,具有明显的黑社会性质。
黄骅市公安局迅速部署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开展攻坚,对该团伙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深挖排查,同时采取了有针对性的侦查措施,制定了详细的侦查计划以及行动方案。2018年1月11日,专案组民警采取突击行动,抓获该团伙成员11名,现场缴获猎枪1支,猎枪子弹6发以及砍刀等物。专案组连续奋战,随后又抓获7名团伙成员,石某某已经闻风而逃。该涉黑团伙首犯石某某潜逃后,随即被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列为督捕逃犯。各级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多次调度案件侦办和逃犯抓捕工作,并就案件侦办作出重要指示。黄骅市公安局专案组经近一个月的艰苦工作,于2018年2月11日将石某某在青县成功抓获。
石某某到案后,通过初步审讯,确认该团伙组织结构严密,骨干成员固定,任务分工明确,通过多种非法手段暴力敛财,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带有明显的黑社会性质。据此,沧州市公安局将该团伙确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指派专人进驻黄骅,迅速展开审讯、深挖、追逃、查证等多项工作。
通过专案组民警持续半年来的审理和在青县、黄骅、天津静海、大港等多地展开大面积的调查取证,最终查明,2016年5月以来,石某某纠集郭某、吕某、段某等人在青县境内开设赌场,从事抽头、非法放贷行为,牟取暴利。自2016年年底,石某某等人又纠集了十几名人员加入自己的放贷讨债团伙,并准备了猎枪、购买了砍刀、洋镐把、匕首、帽子、口罩等作案工具。
经过近一年的经营至2017年7月,该团伙初步形成了以石某某为首的其他成员积极参与的犯罪组织。该组织分工明确,有固定住所,人数较多。为谋取经济利益,该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容留他人吸毒、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非法侵入住宅、包庇等多起犯罪行为,同时还实施了多起违法事实,致多人受伤,民愤极大。
“为了讨债,石某某亲自参与或者直接指使团伙成员,采用多种方式对多名受害者实施伤害,使受害人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致多名受害人受伤(重伤、轻伤、轻微伤),严重干扰了受害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当地民间借贷行业造成严重影响”,办案民警介绍说。
12月25日,该涉黑犯罪团伙成员已经黄骅市人民法院审判完毕,团伙头目石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获刑25年,其他团伙成员也分别获刑。
以石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成功摧毁,充分展示了黄骅警方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决心、信心和能力,有力推动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