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是万恶之源吗?
钱是万恶之源
第一,钱具有与任何商品进行等价交换的现实合法性。一方面,钱既是财富的象征,又是一般等价物。它具有无限的效力,因此能煽起人的无穷贪欲。但是另一方面,每个人对于金钱的占有又都是有限的,无限的欲望根本不可能得到满足。正是金钱这种效用无限性和占有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使它比其他任何物品都更能激起人心中的非分之想,从而使人迷失良知,堕人邪恶。
第二,钱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精神价值的筹码。权力、地位可以用钱购买,贞洁、名誉可以公开出售,人性、尊严被待价而沽,甚至天理、良心也染上了铜臭之气。莎士比亚早就揭露道:金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正因为金钱具有如此混淆是非,颠倒乾坤的无边法力,它才成为了滋生种类繁复,数量极多的罪恶肆意蔓延的深刻根源。
第三,人对钱的崇拜还异化了人与钱之间的关系。钱本应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工具,但在现实中,却被人们当作了顶礼膜拜的上帝。因为钱,人们迷失于这光怪陆离的物欲世界;因为钱,人们丧失了内在良知却还浑然不觉;还是因为钱,人生价值和人性尊严都被当作了牺牲品(时间警示)供奉到了拜金主义的祭坛之上。(人创造了金钱,却又对自己的创造物顶礼膜拜。当钱从手段上上升为目的的时候,人却从主人沦落为了奴隶。诚然,是有人能在金钱面前保持清醒,但是这是因为他们主观上有道德良知的呼唤,客观上又受到社会规范的约束。正如我们不能因为有人对病毒免疫,就否认病毒是病的根源一样,我们也不能因为有人能在灯红酒绿面前洁身自好,就否认钱是万恶之源。)钱作为工具,的确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问题就在于现实中,它已经被人们当作了目的本身在看待。但是,当崇尚自由的人类精神已经被缚上了黄金锁链的时候,他还能自由飞翔吗?
其实,钱是万恶之源,就是说钱能够产生数量极多,而且品种繁复的恶行。这一点,历史早有明证。
想当年,罗马帝国雄踞一方,征服给帝国带来了荣耀,也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但是很快,原本纯朴的罗马人就拜倒在金钱的脚下,沉迷于声色犬马的放荡之中,而帝国终于也在这种腐朽和堕落中分崩离析。(中世纪时,天主教徒也曾一度以洁身自好而骄傲,但是金钱的魔力终于还是突破了道德信仰驻扎的地方。为了钱,教皇约翰22世居然公然为世上的罪行标上了价码。你犯了偷盗的罪吗?没关系,只要三个金币就可以不受惩罚。你犯了奸淫的罪吗?不要怕,五个金币就可以高枕无忧。即便你犯了杀人的罪,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七八个金币就可以保证你的灵魂照样上天堂。)《圣经》里说,让有钱的人入上帝的国比让骆驼穿过针眼还要困难。然而在利欲熏心的人看来,却是天堂大门朝南开,有德没钱,您就别进来。
到了近代,社会进步的阳光普照大地,然而金钱罪恶的阴影却依然挥之不去。因为钱,热爱自由的美国人却迟迟不肯把自由给与黑人奴隶;因为钱,标榜平等的荷兰人却要强迫东方国家和他签定不平等的条约;还是因为钱,高唱博爱的法国人却偏偏忘了把爱给与终日劳作,却依然食不果腹的数万童工。
事实(时间警示)胜于雄辩。一部西方文明发展史就这样清清楚楚地向我们表明了金钱化神奇为腐朽的巨大魔力。
无独有偶,在东方,无论是古巴比伦王国,还是阿巴斯王朝,不都是由富甲一方走向了荒淫颓败吗?而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一个满腹道德文章的读书人,其最高理想却也不外乎“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这已经是赤裸裸地把人生看作一场金钱的交易了。因而才会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民谣。当金钱的魔力使人把羞耻之心和报国之志都抛诸脑后的时候,我们还能说钱不是万恶之源吗?(我们已经不用再费解,为什么一个文明古国却会数千年都深受腐败之害。)
古人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面对着东西方的历史,我们不禁要问:金钱,究竟有多少罪恶由你而生,究竟有多少盛世由你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