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河边被强暴,起身时因体力不支滑入河中身亡,男子应该被判多少年?
女子在河边被强奸后,起身时因体力不支,滑入河中身亡,我认为男子强奸妇女并且致使被害人死亡,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应该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那我们具体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例。
女子在河边被强暴,这个男子肯定构成了强奸罪,这毋庸置疑。只是,女子被强奸后,起身时因为体力不支滑入水中溺亡,对男子来说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呢?
我认为这个男子的行为并没有构成故意杀人罪,也就不会构成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数罪并罚。因为从强奸罪这个罪名来说,如果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说是其他非常严重的后果,这是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从重处罚。并不会增加被害人的罪名,也就是说不会构成故意杀人罪。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强奸罪有加重情节,比如说以强奸为目的故意杀害被害人,或者说因为强奸这一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说是其他严重的后果,那么就会对犯罪嫌疑人从重处罚,可能会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在这个案件中,这名女子在河边被强暴,起身的时候体力不支滑入河中身亡,而男子其实有救助义务,但是他并没有实施救助的举动,反而是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从而造成女子溺水身亡。而对于这样一个结果,男子是需要负责任的,毕竟事件的起因就是因为他的强奸行为,也就是说两者存在因果关系,正是因为男子的强奸行为,导致了女子身亡的这一结果。
所以在我看来,女子最终溺水身亡,这一结果与男子的强奸行为是有关系的,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所以这个男子最终可能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