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万亩沙漠防护林为何被毁?
(一)防护林面积减少,葡萄园面积增加。
阳关林场从20世纪70年代尝试引种葡萄,按照“以林护果,以果养林,多种经营,综合发展”的思路,在林带网格内发展葡萄园地。从1990年以来的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本次航测情况显示,阳关林场西南片区现有林地总***是4509.57亩,园地4704.1亩。
由于多种经营、毁林开垦等原因,与1990年相比,30年来西南片区乔木林地减少了3850.59亩,灌木林地增加了518.93亩,葡萄园等园地增加了3547.5亩。
(二)存在毁林开垦、无证采伐等问题。
一是违规批准占用防护林建设葡萄园、枣园等。2004至2012年,敦煌市政府及林业局违规批准敦煌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煌酒业公司”)在阳关林场建设沙漠森林公园、种植枣树、葡萄品种园等。2013至2014年,敦煌酒业公司毁林开垦567亩用于种植葡萄和枣树,其中葡萄园400亩、枣园167亩。二是违规占用林地修筑工程设施。
2013年以来,阳关林场内新修砂石道路等设施,违规占用林地99.85亩。三是存在乱砍乱伐现象。经现场核查,有7处路边防护林带被无证采伐,补充更新不及时,林木稀疏,出现豁口。2010年以来,村民砍伐破坏树木604株被立案查处。
(三)防护林质量下降。
部分树木因缺水枯损严重,乔木林数量减少,导致防护林防风功能减弱。2008年以来,敦煌飞天生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公司”)违规在西土沟上游围湖、修坝,控制下泄水量,造成下游的生态用水紧张。
2009至2012年,敦煌市及敦煌酒业公司先后在地势较低的沙丘中修建塘坝,影响周边区域补水。2018年,敦煌市政府确定西土沟下游段水资源26%作为生态流量,74%用于生产;每年农业灌溉结束后,11月至12月对阳关林场防护林及育苗地进行灌溉。经实地查看,林场靠近南边的近600亩杨树林因缺水而林相残破,其中约200亩因缺水枯死。
(四)国家公益林调出不规范。
2004年,阳关林场西南片区有国家公益林5500亩。2012至2013年,在国家公益林落界工作中,敦煌市林业局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未严格审查把关,将阳关林场国家公益林全部调整为地方公益林。
(五)违规挪用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阳关林场自2013年调出国家公益林后,敦煌市林业局、财政局于2013至2018年,将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6万元违规调剂给阳关林场使用。
(六)违规批准将林地承包给企业。
2007年,敦煌市政府及市林业局违规同意阳关林场将西南片区2000亩林地承包给敦煌酒业公司建设沙生动植物园。
2007年和2011年,敦煌市林业局违规同意阳关林场将西南片区1000亩和2000亩林地分别承包给永登碧泊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飞天公司开发经营。上述三家企业未严格履行承包合同,2014至2017年,敦煌市先后与三家企业解除合同,收回4433亩林地,但567亩林地使用权直至这次调查后,于2021年2月22日签订收回协议。
扩展资料:
甘肃省已确定整改方案,由酒泉市及敦煌市具体负责落实,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负责监督整改。整改工作主要任务:
一是对毁林567亩开垦葡萄园、枣园的问题,敦煌市要立即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目前签订的收回协议,尽快恢复防护林用途。
二是对水资源分配不合理的问题,敦煌市要重新研究制定水资源分配方案,合理配置水资源,对违规建设的塘坝等设施依法整治,切实保障防护林生态用水。
三是纠正阳关林场原林权证的问题,明确权属范围的四至边界,依法进行规范登记。
四是对无证采伐、违规承包林地给企业等问题,要依法依规查处,并严肃追究责任。
参考资料:
人民日报-敦煌防护林被毁调查:存在面积减少、毁林开垦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