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年间朝廷高官为黑帮清理门户会被定罪吗?
官员整顿政党协会。。。知法犯法。。。罪行加重。。
以下是《大清律例》卷二十一的规定:
255.03
在造反的情况下,他受到加入连队的威胁,他没有用燃烧的洪水抵抗官兵。听说他悔改了,就把新疆送给官兵当奴隶。
255.04
凡有血缘、血缘、同盟、焚桌、拜兄弟的异姓者,一律按谋反法逮捕。如果首领聚集到20人以上,就会被逮捕。如果是追随者,就发配到云南贵州广东广西,不宣誓烧他的脸。如果兄弟们聚集到40人以上,他就会被逮捕。如果首领少于40人,他将被逮捕。如果聚集了首领,就会被打,手下不到20人。属于匪党的人,曲魁,聚众四十余人,首犯拟吊死。不足40人的云南、贵州、广东、广东、广西人,估计要吊死。他们预计会被吊死在离工作人员100英里的地方,他们对官员和逮捕有抵触情绪。武装战斗等。不管涉及多少人,都有望按此罪斩首。很清楚,违法者其实是受到过威胁和宣誓的好公民,没有反抗官员和逮捕的行为。要为此罪付出代价的人,应该再减一个。依法自首的,分别予以减免。减免后,不得再犯。该确定的改成滞留的,该送部队的改成酌情送新疆的。应该淹地的,改成应该就近征召的,各给一等处分。每个罪犯都应该免除自首的罪名。该县应制定一份姓名和地址清单,以指示嘉宝族长严格检查和限制担保人的姓名。不管有多少人,都要按照猛棍的例子来处罚头领,把头领发配到军中四千里,以此从一等降级。被引诱入伙者将被处以一百枷杖,为期两个月。各衙门的兵士会陪着开会立党立墓,把弱小暴戾的人当作第一个与心术不正的罪犯融为一体的案子。按照惯例,对政府官员和公务员未能发现和捕获进行惩罚,他们将照常获得豁免。
255.06
所有没有足够勇气用鲜血宣誓结盟的人都会转向另一边。就连土豪的棍官,兵士,都主张这样做应该是害了好人。据邻近的优香报道,当地官员因35起盗窃和抢劫案件将被撤职,当地官员将受到严厉惩罚。报案后,当地官方会毫不掩饰地将其逮捕。如果其他人知道了这份报告,当地官员也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法》256.00制作妖书妖语
凡制造占卜之妖书,传播以惑人者,皆斩之【督】【受骗者,不坐其后众,视情而流三千里】若【他人人为传播】私藏妖书,三年不送官百幕。
规章制度
256.01
凡书写、张贴虚假文字,煽动人心者,将被斩首,追随者将被斩首。如果用恶言蛊惑人心,就把他们送回城里交给大小伯克和能控制他们的儿子。那些奴颜婢膝的人,会编歌沿街唱,刻俗字。国内外的地方官员会立即审查和判断那些不是在骗人的人。应该不是重罪。
清朝是禁止结伙的。。。组建帮派就是血盟。。。等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