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生景区被害”一案,景区在此案件中存在哪些相关责任?

浙大女生景区被害?一案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不少的关注。受害者家属认为景区没有承担起相应的安保责任,因此将景区告上法庭,要求追究景区责任。在这件案子中,法院也判决了景区承担10%的法律责任,需要赔偿受害者家属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恤金***计17万。对于这个判决,很多人认为并不合理,景区在这件事情上并没有什么责任。

事件始末

2018年的时候,一位从英国留学回来的浙大女学生和父母一起去到杭州西湖景区游玩,在游玩过程中突然和家人失联。家人随后报警,最终在一处悬崖边找到了这位学生,但是这名女学生已经被人杀害。经过一番调查之后,发现凶手也是来杭州景区游玩,但是长期赌博欠下了很多债,想自杀的时候拉一个垫背的,于是选中了这位女学生。

受害人家属认为景区安保工作不到位

其实当时景区有两位游客下山的时候,曾经告诉景区的保安,隐隐约约看到有人将另外一个人抛下悬崖,但是看得不清楚。而这位保安也听了不是很明白,因此并没有放在心上,也并没有派人去寻找。因此家属认为,景区的安保并没有做到位,景区的监控系统也有很大的漏洞,在飞来峰的很多地方是监控看不到,而且周边甚至没有相关的护栏,以及安全提示。

景区有责任,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实景区在这件事情上确实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我国的相关法律其实也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浙大学生遇害这件事情上,主要责任还是在于凶手。其实大家在关注这个案子的同时,也应该关注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款,景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在很多人眼中则认为j景区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这种想法也看出了大家对法律方面的知识还是比较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