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为什么要做出如此残忍的与活人合葬的做法?
在中国古代皇陵制度中,最残忍的莫过于殉葬。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一些重要人物死后,一些无辜的人应该被拖进去殉葬,以试图确保死者的精神幸福。一般来说,被选为殉葬对象的人主要是死者的妻子和仆人。
让活人做祭品是古代社会最残酷野蛮的制度,在商周等奴隶制社会更为严重。根据考古发现,周幽王墓中有100多具尸体,其中周幽王是唯一的男性,其他所有人都是女性,所以他们应该都是他的妃子和美女。
有个别烈士,包括王子的宠臣。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穆公死后,“有77人死亡”,其中包括三名受信任的大臣。他们的故事有点意思。秦穆公去世前,在与大臣们饮酒时,他曾说:“我们君臣在世时共享快乐,但我们死后也应该哀悼。”出乎意料的是,三位大臣,即易Xi,钟惺和甄宓,都附和了他的话。最后,在秦穆公死后,他们真的跟着他进了坟墓。
但最残忍、最可恶的是春秋时期的吴王阖闾。这个家伙有一个女儿,她因为生他的气而自杀了,这使何闾很伤心,所以她在长安城外为她的女儿建了一座坟墓。出殡那天,贺律命人与白鹤共舞,一路吹打。热闹的场面吸引了数百人跟随观看。我从未想过这种好奇心会毁了人们的生活。到了墓地,何闾“使男女鹤上手,因之”,即命人将跟随看守的男女全部赶入地宫,然后塞住墓门。就这样,这些观鹤人被埋在坟墓里,成了贺律女儿的烈士。而阖闾的这种干法,比后来的秦二世更加残暴。
秦汉以前,殉葬制度非常盛行。汉朝以后,统治者认为这种制度太不人道,逐渐废除了它。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考古学家在朱元璋的陵墓中发现了许多宫女的尸骨。显然,朱元璋去世时实行的是秦汉时期的殉葬制度。
早在朱元璋统治时期,这种殉葬制度就已经在朝廷中流传开来。公元1395年,朱元璋的次子朱爽去世后,朱元璋下令将秦王的两位公主与他合葬,这样他的儿子就可以走在坟墓的道路上,有人陪伴。
公元1398年,朱元璋去世,他的孙子朱允炆继承了皇位。根据朱元璋的生前遗嘱,朱允炆下令将后宫中从未生育的嫔妃与他合葬。
此令一出,引起朝廷混乱,哭喊之声不绝于耳。由于当时的混乱场面,许多官员借机受贿和枉法公布个人仇杀,一些未婚妃子在一些官员的保护下幸存下来;一些生了孩子的妃子因为得罪了一些官员而被迫死去。史书将这些被迫殉葬的嫔妃称为“朝天女”。
人殉制度是古代社会最糟糕的糟粕,毫无人性,也没有任何积极意义。直到康熙皇帝才彻底废除了人殉的陋习。任何不重视人权、无视生命价值的制度都是不人道的,都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永远被人们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