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怎么借用空教室
吉首大学借用空教室有9个条件。
1.各学院(部)因临时补课、临时考试和进行学术活动等需要使用公***教室,须填写《吉首大学教室使用申请表》,由教学秘书到教务科直接办理使用手续,使用多媒体教室需经现代教育技术部同意。
2.教师因故需要调整授课时间或教室,必须与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联系,填写《教学异动申请表》,报教务处批准后,由教学秘书到教务科办理使用手续。
3.各类成人学历学生(如函授班、研究生班、自考班、短期培训班等)上课、考试以及校属各单位使用教室,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相关使用手续。
4.学生社团活动需使用教室,由有关人员持所属单位使用说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经学校团委审批后,到教务科办理使用手续。
5.各单位、学生需借用教室时,应至少提前一天办理完相关手续。若在周末、节假日借用教室,必须在放假的前一天办理完相关手续。
6.各学院(部)及教室管理人员未经教务科同意,不得擅自开出教室借用单,以免与正常的教室使用安排发生冲突,影响教学秩序。
7.凡借用教室的有关人员不得利用教室进行与教学、科技活动、班务活动无关的活动,不得开展文艺晚会等可能影响其他教室上课或自习的活动。不得以单位或学生社团活动的名义借用教室而将其租给校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8.教室管理人员接到教务科开出的教室借用单后,应按时提供教学及活动所需的设备,并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收取费用。
9.外单位或校内单位的盈利性活动使用教室的,必须报学校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