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最新出入境规定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严格落实来(回)芒人员防控措施的通知

目前全国疫情呈多点分布,涉及各省,我市“防进口”形势十分严峻。为高效准确做好防控工作,实现早发现、快处置,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落实来(回)芒人员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1.2022年起,165438+10月25日,全州所有外来(返乡)务工人员应主动提前到目的村(社区)、单位或宾馆报到,按照2022年10月20日下发的《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进行控制。其中,省外(归国)务工人员5天内完成4次核酸检测,其他务工人员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二、州内所有外(返)芒人员,抵芒后5日内非必要不外出,不去电影院、酒吧、KTV、超市、农贸市场、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不组织或参加聚会、娱乐、婚丧嫁娶等聚集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健康监护。

三、请(返)芒人员秉持对个人、家庭、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不主动报告、隐瞒行踪、违反居家隔离(健康监护)规定、不配合相关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 11 25号

附件: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科学准确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为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结合全国疫情变化情况,现就芒市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通知如下:

一、进入芒市的防控措施

(一)所有来(回)芒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卫生码绿色码、通信大数据旅行卡绿色通行证。其中,州外(回)芒人员及州内有疫情的县(市)外(回)芒人员将进行一次免费“落地检查”,第一时间到目的村(社区)、单位或宾馆报到,自觉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对于已在高危区域居住7天的,将“在家隔离7天”,在此期间给予红色代码管理,不得外出。1、3、5、7日分别进行1核酸检测,* * *居民不得外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控制时间按照“填地”原则从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起计算。

(三)以下人员居家监测3天,无条件在指定酒店监测3天,分别在1和3天进行1核酸检测。

1.最近7天,有来自广州、重庆、河南、呼和浩特、内蒙古、新疆自治区、甘肃兰州、四川成都和陕西Xi的人。

2.在过去7天里,有在其他省份发生局部疫情的州(市)低风险地区居住过的人。

3.在过去的7天里,有在当地发生疫情的县(市)的低风险地区居住过的人。

(四)对已在外省居住的,实行“三天两检”。完成“落地检查”的人员,每24小时接受1核酸检测,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外出,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活动,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五)联系紧密、高危岗位和入境人员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进行管控。

(六)对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云南卫生码绿色码、通信大数据绿色出行卡、体温正常的省外货运车辆驾驶人和疫情发生省(市)货运车辆驾驶人,采取“取、拿、追”管理模式,信息登记后方可放行。在芒市期间,每天进行1核酸检测。

(7)原则上,经芒市过境至其他地区者,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查验云南省卫生编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线。登山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或组织聚集活动,不去人群聚集场所。

二、留芒市的防治措施

(1)带着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云南卫生码绿色码离开芒市。

(二)居家健康监护人员未完成控制措施,不得离开山区。

三、进入大型批发市场(物流城)、演艺场所、电影院、KTV、酒吧、网吧等场所,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必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第四,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不主动报告、隐瞒行踪、违反居家隔离(监护)规定、不配合相关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请咨询芒市新冠肺炎防疫控制指挥部。联系电话:0692-2114921。

附件:

1.勐焕街道社区、镇(农场)值班电话。

2.芒市标准化防控核酸采样点统计。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 165438+10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