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讯室

清代十大酷刑包括但不限于:剥皮、割腰、裂车、五刑俱伤、年中吊头、烹任、阉割、绞杀、插针、活埋、投毒、棍棒、锯断脊椎骨、灌铅、弹琵琶、拉肠子、骑木驴。

十刑不一定是清朝发明的,但在清初使用频率最高,主要用于清初六害中的屠城和不服从理发令的汉人,特别是针对汉族和其他南方民族。“十大酷刑”只是一个名称,涉及的酷刑数量也不仅仅是十种,大部分都是明清时期发明加工的。另一部电影就是以此命名的。

剥皮,顾名思义就是剥去犯人的皮。这是非常残酷的刑法。其实最早是在犯人死后剥,后来逐渐发展到犯人活着的时候剥。

在众多惩罚手段中,这种惩罚是最正常的处置手段之一,但他是不人道的。这种惩罚还有一个名字叫棋子。

也就是说,这种处置方式是一片一片的剥人肉,具体是剥多少片不封顶。据说最多的能达到三千多刀,剥人肉的时候还能保证犯人不会死。可想而知,那个时候犯人会遭受多大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