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身之所
在这个世界上,人性才是最可怕的,而国家法律处罚犯人,也是为了防止二次犯错。在我国的刑法中,故意杀人一般都是死刑,不过在其他国家,他们的法律和我们还是有些不一样的。80年代时,韩国发生过一起杀人案件,犯罪人潜逃33后才被发现,藏身之地令警方诧异。
1986年的时候,警方接到报案,一位71岁的老人被杀,尸检报告显示,生前曾受过侵犯,之后被勒死的。凶手没有留下痕迹,所以警方一直没办法破案,而一个月后,凶手再次犯案,死者是一名25岁的年轻女性,遭遇和那位老人一样,不过女子身上多出了4处刀伤。几个月后,同样的作案手法,再次出现两起。
当时该地区的人,都陷入了恐慌,凶手的残忍让人感到害怕。女性不断遇害,凶手却一直没落网,从第一起案件开始,到1991年,***发生了10起案件。凶手没错作案完,都会打理的干干净净的,留给警方的线索非常少。不过在这些案件中,只有一位13岁的小女孩,没有遭到杀害,据小女孩描述,这人是个很年轻的人。
警方一直没有找到凶手,直到20年后,通过DNA鉴定,终于发现了嫌疑人。然而他的藏身之地,却令警方诧异,连律师都表示:无法判刑!此人叫李春才,从作案到发现已经过去33年,然而发现他的时候,他竟然在监狱,在2004年的时候,因杀害小姨子被判处无期徒刑。
警方这才明白,为啥一直找不到DNA相吻合的人,没想到他已经在监狱。这时候的他已经56岁,算算时间,当时确实是个年轻人。消息传出后,民众都纷纷要求执行死刑,但却没法对凶手判刑。因为在韩国,2015年以前,刑事案件诉讼有效期为15年,而犯人最后一次作案,到找到他时,已经过去18年,是没办法对他判刑的,人们虽然愤怒,却也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