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二审维持原判,被告方对此判决是什么态度?

该司机对此判决并不认同,表示会继续上诉。

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来回顾一下案件的经过。

根据新闻报道,我们可以知道司机在接到受害者通过平台移动的命令后到达了指定地点。因为装车的时间太长,女乘客拒绝支付延误的候车费,所以司机不满意。在驾驶过程中,副驾驶女乘客未被提醒系好安全带,司机也未按规定路线行驶,选择了人车很少的路线,期间司机与女乘客发生了争吵。因为女乘客非常害怕,就j跳下了车,然后受了重伤,死了。

被告方对此判决是什么态度?

在法院审理后,认为司机因为等得太久而不满,开车时态度非常恶劣。还无视乘客的意见,给乘客造成心理恐慌和意外。因此,驾驶人的行为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且乘客撞车死亡结果与车主之间存在刑事因果关系,故驾驶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然而,被告方和他的妻子都对此次的判决结果表示不认同,表示会继续上诉。

我认为本案双方都有责任

其实这个案子双方都有责任。首先,是等待的时间。据我所知,在等待的时间里面,也是要算钱的。可以按时收费或者提前通知这位乘客,但你不能说因为这个,你态度不好,和乘客争执,无视乘客的意见,故意走一些交通稀疏、天黑的偏远地区,给乘客造成恐慌。被判刑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这个女孩不跳车的话,她不知道她接下来可能会遇到什么。但该驾驶人是具有多年驾驶经验的职业驾驶员,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因其行为具有开创性,造成危险与预防义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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