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管局:为什么城管负面新闻多?

 深圳的市容市貌干净美丽,在全国都属于榜样标杆;但另一方面,城管综合执法经常出现违规或暴力现象,“龚波”事件被众多媒体转载,此类问题使深圳城管尴尬无奈。作为改革的排头兵,深圳在完善法制法规、建立健全制度等工作上会有哪些创新和突破?昨天下午,晶报邀请市政协委员佘国治、市城管局法制处处长冯增军和知名网友秦子建做客晶报两会微访谈,就如何有效解决城管执法难等问题进行讨论。  秦子建:作为普通市民,我很客观地说,深圳的城市管理工作成效要好于很多内地大城市,在深圳的小摊贩可以有尊严地活着。但说到对城管的印象,我个人感觉还是负面的多一些,身边的一些人甚至很反感城管,认为城管只会欺负弱小,只会没收摊档和打人。  冯增军:城管的这种形象不仅在深圳这样,在全中国恐怕都是这样,因为城管做和不做都会挨骂。比如对违规养犬进行处罚,把狗暂扣,爱狗人士就会在网络论坛上大骂城管没人性,如果接到举报不处理违规养犬的,讨厌狗的又会骂城管不作为。再比如清理乱摆卖,清理路边烧烤,不没收会反复,附近被烟熏骚扰的居民会投诉城管,半夜出勤没收了,吃烧烤的食客就会骂城管暴力执法,如果又遭到摊主暴力抗法,往往容易引发群体事件。严管和非严管都被人指出不对,这就是城管工作的无奈。  现在深圳的城管执法权已经下沉到街道的层面,由街道综合执法队完成具体的巡查、警告、处罚等措施,各区主要落实贯彻市里的要求和规章办法,市城管局则负责建章立制,进行宏观监察,如出台“红黄牌警示制度”,强化基层执法队伍的责任意识,发现问题立即督办,可以说自查措施十分严格。同时,市民拨打“12319”热线举报和投诉城市管理问题的渠道也很畅通。  话题2  “城管外包”将成为一种趋势  佘国治:我去过国内很多大城市,可以说深圳城市管理的水平的确很好,作为国内的标杆毫不为过。但另一方面,我认为我们城管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首先就是权力太大,几乎没有管不了的事情,比如户外广告的申请,到底什么标准是好看?什么标准不影响市容?这些都由城管“一支笔”来批。另外协管员有的素质很低,使综合执法的效力大打折扣。我以前在深圳高级中学任校长的时候,中午经常带领老师自发在学校周边清理乱摆卖,那些卖盒饭的、卖烧烤的很不卫生,对学生身体危害很大,可有市场,他们一定不会轻易作罢,但学校周边应该是重点区域,这时候城管执法力量的薄弱和不足就体现出来了。  另外,我认为城管执法要严格,也要人性化,严格体现在不应存在乱摆卖的零容忍区和疏导区之分,要一视同仁,严管严查;人性化体现在对确有困难的不要简单处罚,没收货物了之,能帮的要帮,能助的要助。  冯增军:首先,“城管外包”这个叫法并不准确,应该是社会组织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这种工作模式今后将成为一种趋势,不会取消,会在细化监管规范的前提下进行推广。  这种社会组织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的雏形,最早始于2008年的“西乡模式”。但西乡的这种做法是以社区工作站为核心,由物业公司聘请专人负责城市绿化、道路清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清理乱摆卖等多项工作内容,而且严格明确了监督和考核的具体制度,所以才会出现“花园街区”被树为典型。  但去年我们通过全面调研发现,“西乡模式”经验推广开来后,有些区和街道就只是把最难办的清理乱摆卖等城管工作发包给缺乏专业性的物业公司,又无统一的标准和监管,而一些“中标”的物业公司所招收的保安员背景复杂,在没有经过审核培训的前提下,就开始上街“执法”,这样难免会出现问题。  今年,市城管局出台《社会组织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若干指导意见》,其中明文规定了只有正规的,有资质的保安公司和物业公司才可以参与辅助管理;对公司聘请的保安员提高门槛,并必须到派出所备案;明确了监管主体,也就是由街道综合执法队对这些社会组织进行监管,出现问题责任倒查;对公司和保安员进行严格的考核,明确了相关处罚办法。《意见》的出台,应该可以有效解决社会组织辅助管理市容秩序中出现的各种弊端。  话题3  “协管员”打铁还须自身硬  佘国治:据我所知,人大并没有审议通过容许执法机关聘请“协管员”这样的审议,但现在公安、城管等单位都有自己庞大的协管员队伍,而且在执法的时候往往都是协管员在干活,找不到正式的执法人员,加之很多协管员自身素质不高,没有执法权的要执法,不懂法的也要执法,这样久了一定会出问题。难道学校缺教师,医院缺医生,也可以找些协教和协医来解决问题吗?我个人并不认同城管配置协管员这一做法,如果必须,那就一定要持证上岗,具有专业知识,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才可以。  冯增军:我很赞同佘委员的意见,协管员上岗前必须要经过培训和考核,具有一定协助能力后才可以配置到各个执法队,而且我们还会定期进行业务培训考察,不断提升协管员的综合素质。  至于设立协管员这个队伍,说实话我们也是被迫无奈,相信公安部门也和我们一样,主要就是因为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拿城管来说,全深圳1500多万人,有编制的正式城管执法人员只有1200多人,这种比例何谈有效执法。拿西乡街道来说,全街道120多万居民,正式在编的城管执法人员只有30多个,没有协管员,就算把他们全部派上路,一天不休息都巡查不过来。目前,《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已经通过了市人大的二审,我们城管部门会积极推进《条例》的颁布实施,这样就将城管执法人员的职责法定化,知道哪些能管,哪些不能管,也使综合执法处罚有依据,有说服力。《条例》对协管员的辅助行为也进行了规范和约束。说到底,解决城管执法遇到的各种问题,制度规范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