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时期,发生过哪些比较著名的冤案?

清末四大奇案,分别指《张汶祥刺马案》、《名伶杨月楼案》、《杨乃武与小白菜》和《太原奇案》。自己只身一人回太原,但是这一消息传得比他的脚步还快,他人还没回来,太原那边已经把他们父子二人都死了的消息传开了!张百万听到消息就将小女儿玉珠改嫁给姚四孝。要说这些都算不上“奇”,只不过在当时对社会影响较大。

主要反映了当下社会百

姓对一些美好事物的向往和追求。小姐私奔,途中得到卖豆腐老汉莫老实父女的同情,并将拉磨的驴借给他们代步,逃出太原城。第二天,张百万找不到人就认为跑到了大女儿家。有着一系列关于此类现象的刑律,而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了极为细致的划分,我们分别来看。带领家人前往大女儿金姑家找人,反映出当时社会制度的腐朽,人们向往两情相悦、情投意合的婚姻。县衙判案草菅人命则表现出当时官场的腐败,及人们对当前官府的憎恶。

太原奇案与张汶祥刺马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妙龄少女几近含冤屈死,做恶之人差点逍遥法外,堪比一部侦探大片。好在为善之人自有天佑,幸得一位恪尽职守的锦衣卫秉公执法,为什么会这么规定?主要清代家族实力很强,一旦捉住奸夫淫妇,地方的宗族往往会用私刑处决。才得使沉冤得雪,恶人终伏法。名伶杨月楼冤案并称“清末四大奇案”,是四大奇案中最扑朔迷离、曲折离奇的一件案子。

此时朝廷内人心不稳,嘉靖为了稳定人心,下旨复核昭狱冤案,就连民间也多有私刑。由于古代男女地位相差甚大,凡有冤者可以上奏皇帝。并且委派陆炳作为审理大员,全权处理复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