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拯和展昭的书到底是七侠五义还是三侠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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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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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有关包公断案的故事,在元人编纂的《宋史》本传中已附以强烈的民间传说色彩,在元代杂剧中更成了演绎的大宗。经过不断编织、神化,于明代刊印出一部集大成式的小说《龙图公案》(又名《包公案》)。

《龙图公案》中内多神魔妖邪的传奇志异,清代说书艺人石玉昆据其改编作平话,将荒诞不经的神话传说改作有血有肉的绿林故事,由“神话”入“人话”。文良等人为其说书做了笔录,只取白文,略去唱词,成为一部完整的白话小说,定名《龙图耳录》,至今仍有抄本传世。后《龙图耳录》经入迷道人与问竹主人二人互相参合删定,成《三侠五义》之定稿。此为《三侠五义》之成书过程。

后文光楼主人(即名石振之者)从石玉昆门徒那里重资购求到石玉昆原稿,分上中下三部(《三侠五义》、《小五义》、《续小五义》),总名《忠烈侠义传》。经增删修订,《小五义》、《续小五义》相继出版。因非出于一人之手,《三侠五义》与原稿中、下两部不甚接榫,有重复及出入。恰如鲁迅所评价“较之上部,则中部荒率疏甚,如下又稍细,因疑草创或出一个(指石玉昆),润色则由众手,其伎俩有工拙,故正续遂差异也”。

清代经学大师俞樾(曲园先生)考据穿凿,始证“狸猫换太子”故事疏涉不经,次记“三侠”(南侠展昭、北侠欧阳春、双侠丁兆兰丁兆蕙,实为四人)之数名实不副,三疑“颜查散”乃“颜眘敏”之形近而讹。遂改撰第一回,变书名为《七侠五义》(加入小侠艾虎、黑妖狐智化、小诸葛沈仲元),为颜巡按更名。俞樾改定之《七侠五义》实不如《三侠五义》原本,却使此书大盛于南方,有大功于《三侠五义》传播及使之在文学史上居一席地位。

与包公故事相关:

南宋《醉翁谈录》(内载《三现身》)

元代《清平山堂话本》、《平妖传》各载一则,杂剧计有十六种

明代《龙图公案》(《包公案》)一百则

清代《龙图耳录》、《忠烈侠义传》(《三侠五义》、《小五义》、《续小五义》)、《七侠五义》、王杰魁评书《包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