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虐待儿童在刑法上的罪名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构成要件包括: 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 对未成年人 、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单位也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被虐待人的人身权利; 4、客观方面是积极或消极的虐待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68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