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名称的变化
新冠名称的变化如下:
2020年1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WHO)将此次来势汹汹肺炎病毒暂命名为2019-nCoV(2019新型冠状病毒)。病毒造成的疾病名称没有提及,国内当时采用的官方名称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2019-nCoV,“2019”指2019年,“n”是英文字母“novel”(新型的)的字首,而“CoV”则是“coronavirus”(冠状病毒)的简称。因此这一名称中包括了病毒出现的时间、类型以及种类。
2020年2月8日下午,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在会上通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成员现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名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新冠肺炎”,英文简称NCP。
2020年2月11日晚,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谭德塞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所致的疾病正式命名为“COVID-19”,其中“CO”代表“冠状”,“VI”为“病毒”,“D”为“疾病”,“19”表示发生年份。这一命名与2月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疾病暂命名的命名方式有差异。
新冠病毒称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属于β属的冠状病毒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新冠病毒属于β属的新冠病毒,有包膜,颗粒呈圆形或椭圆形,直径约60~140nm新冠病毒具有5个必需基因,分别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