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子戏的传承意义
曲子戏和其他民间文学艺术一样,在旧时代处于一种自生自灭的状态,据现存碑文及其他资料可以推知,最晚在宋代即开始在境内传唱。据健在的民间艺人回忆,清末民初相当兴盛,遍及7县(区)。1949年以后,随着大戏秦腔的普及,曲子戏虽时有兴衰,但总体上处于沉寂状态。但在交通不便的偏僻乡村仍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形式。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曲子戏与其他民间文学艺术一样,被视为民间文化遗产而得到广泛采集、整理。
曲子戏以民间业余演出为主,专业演出团体很少。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娱乐方式的多元化,曲子戏的生存空间变得越来越小,现已濒临失传。为保护和弘扬曲子戏,扩大影响,有关方面采取了举办曲子戏艺人培训班、邀请老艺人集中发掘、整理、传授曲子戏剧目和录音、录制剧目等多种措施,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资料。在此基础上,仍需巩固现有成果,将抢救、保护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