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如下:

1、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

3、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这种计税方式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原理:

1. 确定奖金金额:首先明确一次性奖金的具体数额;

2. 选择计税方式:可以选择将奖金并入当月工资薪金一起计税,或者选择单独作为一次性收入计税;

3. 计算应纳税额:根据选择的计税方式,按照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4. 扣缴个人所得税:由发放奖金的单位或个人负责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5. 个人所得税申报:个人或单位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按时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综上所述,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是将其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月份,可以先从奖金中减去差额,然后按照上述办法计算税款。这种计税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第二条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