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触犯新闻法却触犯了新闻道德具争议性的案例
一、2013年5月8日,三湘都市报刊发《“煤矿村”致信市长求教“石头上种田”》报道,称湖南涟源市湄江镇塞海村的村干部与煤矿因利益链不作为,致使该村生态破坏严重,以致“水稻绝种、无田可耕”。经查,塞海村实有水田面积450余亩,因煤矿开采等原因不能耕种的有50余亩,不能做水田但可以改种其他作物的约100亩,且没有证据表明村干部与煤矿因利益链导致不作为,该报记者在稿件刊发前还曾与“中间人”就刊发正面报道及广告费等问题讨价还价。
二、2013年6月初,中国商报记者带领非本报人员赴青海省都兰县采访过程中,随行人员以舆论监督相要挟,向多家被采访单位索要钱物。索要未成后,中国商报记者及随行人员私自把采访不实的稿件在中国商网青岛频道、中国网交通频道刊发。
三、2013年3月5日至8日,深圳商报记者连续刊发《医院专家号,得了什么“病”?》、《医院喊冤:我们“被加价”》等报道,称深圳部分医院专家号在“健康之路医护网”上“加100元随便挑”。经查,记者未采访主要当事方广州健康之路信息技术公司,混淆了“专家特需门诊费”和挂号费的概念,对读者造成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