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家马戏团负责人私自出售狮子尸体,多人被判刑,此事如何定性?

近日,在我国安徽省发生了一起非法买卖动物尸体的案件,涉事者李某是一家马戏团的负责人,而马戏团内刚好有一头狮子因病死亡,而李某便将狮子的尸体卖给了别人。李某的行为不仅导致了他自己被判刑,同时也导致了马戏团的几个同伙被判刑,还有主动购买狮子尸体的买家,也被处罚了,这件事情看起来复杂,但实际上就是一起动物的非法买卖

首先,大家一定要厘清一个概念,狮子、老虎、大象等动物本身是没有家养和野生之分的,狮子、老虎等大型猛兽都是野生动物,即便是生活在动物园内的狮子、养在马戏团的狮子,那也是野生动物。而我国本身是没有狮子的,我国的狮子其实都是从非洲获得的,我国也有保护狮子的法律条例,而且我国是严禁买卖野生动物的,所以说李某等人也是知法犯法。

其次,大家的困惑点可能就是狮子的尸体买卖是否违法,法律中并没有对狮子的活体和尸体作区分,所以不管是狮子活体还是尸体的买卖都是违法的,之所以这么设定,是因为野生动物尸体买卖合法的话,那么就会有人钻法律的空子,比如有的人可能会故意杀死野生动物,然后说自己是买卖的是尸体而不是活体,这样也会导致更多的野生动物?被迫死亡?,所以不管是买卖活体还是尸体,都必然要遭到法律的惩罚。

最后,在马戏团被售卖的狮子尸体,后来出现在了某菜市场内,这就说明了不管是马戏团的李某还是购买狮子尸体的买家,他们都是恶意买卖野生动物的,而且险些酿成大祸,所以他们的情节是相当恶劣的,法院的判决也应该更加严厉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