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与部分得关系
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1) 分析
整体和部分,又称全局和局部,是客观事物普遍联系的一种形式。它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第一,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含义不同,二者有严格的界限。在同一事物中,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它不能同时又是部分;部分也不能同时又是整体。
②地位和功能不同,有三种情况:一是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当许多部分按照有序性构成有机整体时,就会产生部分所没有的新的功能。因此,局部离不开整体,离开了整体,就失去了作为整体中的局部的性质和意义。二是整体功能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条件是各部分必须以有序、合理、优化的结构形成整体。所以全局大于局部,统帅局部,局部服从全局。三是整体的功能小于局部功能之和。原因是各部分以无序、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使各部分原有的性能得不到发挥,力量相互抵消,使整体功能小于部分之和。
第二,整体与部分的联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二者相互依赖,不可分割,各以对方存在为前提。整体由部分构成,它只在对于组成它的部分而言,才是一个确定的整体。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没有整体也无所谓部分。二是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变化。反之亦然。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质状态起决定作用。三是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四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一定意义上也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但整体和部分并不完全等于系统和要素。二者相同之处在于都强调整体性原则,都是互相依赖等方面。而区别在于系统论中讲的层次性原则,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就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