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丢了去哪里补办

户口本丢了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

要求户主本人带上其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若户主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前往办理,可以让户员带上户口簿丢失补办书面申请、户主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户主的委托授权书前往户籍部门代为补办户口簿。

户口本的补办需要的材料:

1、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2、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3、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综上所述,户口本丢失后,应立即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补办手续,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