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苏联向中国提出建长波电台是咋回事

长波电台与“***同舰队”  1958年1月,苏联的第一艘核动力潜艇试航成功。外出潜艇与基地的通讯和联络问题便提上了议事日程。  在此之前,苏联海军已经研究了建立长波电台的问题。第一个方案是在苏联本土建立长波发射电台,但因其耗资巨大且通讯质量难有保证而被否决。第二个方案是在中国的海南岛和印度各建一个长波发射台。赫鲁晓夫否决了印度方案,但对于海南岛方案,他认为不仅是可行的,而且不会存在任何困难。  恰在此时,中方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根据《肖劲光回忆录(续集)》:随着潜艇部队的发展,中国迫切需要大功率的长波电台。海军便与苏联有关方面联系,希望获得帮助。  1958年4月18日,苏联国防部长马利诺夫斯基致函中国国防部长彭德怀,建议在中国华南地区,由中苏***同投资建设大功率长波发射电台和远程接收中心各一座。  4月24日,太祖指示有关部门作如下答复:同意在中国建设该项设施,但费用全部由中国负担,所有权是中国的。根据意见,彭德怀在军委会议上提出,电台不要合办,不要让外国人在中国搞军事基地,这样影响不好。6月4日,彭德怀向苏联在华军事总顾问杜鲁方诺夫陈述了中方的意见,但苏方仍坚持,应由双方***同投资建台。双方进行了多次洽商,未能就协议达成一致意见。  长波电台问题未了,又出现了“***同舰队”的问题。根据此前签订的中苏《国防新技术协定》,1958年6月28日,总理致信赫鲁晓夫,希望苏联政府对中国海军给予新技术援助。7月15日,苏***中央主席团召开会议讨论此信。然而,苏联驻华大使尤金在向太祖转述这次会议时,错误地表示:赫鲁晓夫希望与中国同志一起商量,建立一支***同的潜艇舰队。  太祖当即指出,中国只是请苏联提供帮助,没有考虑过“合作社”的问题,并抓住“***同舰队”的问题不断追问。尤金一再解释,这只是一个提议。  随后,毛泽东又将尤金等人召到中南海去谈话。根据谈话记录,太祖重申了不搞“***同舰队”的立场,并宣布撤回请苏联提供海军援助的要求。他指责苏联帮助中国搞了一点原子能,“就要控制,就要租借权”。  

1958年7月31日下午5时至9时,太祖与针对这两事秘密访华的赫鲁晓夫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了会谈。  会谈中,赫鲁晓夫坚决否认苏联曾使用过“***同舰队”的说法,整个事情是“一次误会”,只是希望其海军舰队可以利用中国的海域对付美国人。听过赫鲁晓夫的解释后,毛泽东仅仅发了几句牢骚,便主动结束了关于“合作社”问题的谈话。双方还约定,以后“永远不再提这样的问题”了。  接着,赫鲁晓夫开始谈长波电台问题。他说,电台的所有权属于中国,苏联只是要求通过协议,允许苏联使用这个电台。太祖则强调,马利诺夫斯基提出苏联出钱,就是要所有权。中国同意建立长波电台,费用全部由中国负担,所有权是中国的,苏联可以使用。  赫鲁晓夫表示,所有权肯定是中国的,但苏联既然使用,出些钱也是应该的,可以用贷款的形式。太祖坚持:中国不需要贷款,如果苏联要出钱,中国就不搞了。  由此可见,苏联的确有利用中国的海岸和军事基地的想法。但是,无论在长波电台还是海军援助的问题上,都没有设想、也没有提出过租借权、所有权或“合作社”的问题。  问题解决  这一事件的结果,也不是人们想象和传说的那样中国撤回了请苏联援助的请求,从而引发了中苏关系的破裂。  实际上,赫鲁晓夫访华会谈中所有涉及的问题,都按照中国的意愿得到了解决。对这样的结局,双方都感到十分满意。  关于长波电台问题。8月3日,彭德怀和马利诺夫斯基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了《八三协定》。其主要内容是:一、长波电台由中国自己建设,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和国。二、苏联在设计和建筑等技术方面给予帮助和指导,一切费用均由中国通过贸易账户偿付。1960年2月,长波电台开工建设。电台建成以后,苏联也曾一度使用过。关于向中国提供海军新技术援助的问题。经过谈判,双方签订了《二四协定》。除了认为尚不成熟的核潜艇技术,苏联几乎向中国敞开了所有海军新技术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