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三级资质可承接工程范围
市政三级资质可承接的工程范围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资质办理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