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群殴奔驰乘客,双方均被刑拘,你觉得这样的处理结果公平吗?

非常公平,交通肇事、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这三件事分开判的,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后续的处理结果是非常公平的。

其实这件事情要分开来看,先说交通肇事这件事,不管是谁对谁错,既然交通肇事了,要么是私了,要么就是公了。而当时王某驾驶一辆小轿车与骑摩托车过路口的外卖员李某发生碰撞,而辆车都有一定程度的受损,李某受伤。

案情进行到这里,我们就可以确定这就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私了的话,双方做下来谈赔偿。如果谈不妥,那就直接打电话报警,让交警过来处理就OK了。而当时小轿车的驾驶员王某在事故发生后就报警了,然后双方在等待交警前来处理。此时,这还是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案件性质还没有发生改变。

就在等候的过程中,王某的丈夫出言不逊,使用了一些侮辱性的语言来侮辱李某,而在事故发生时,许某坐在小轿车里。是否发生后就与外卖员发生了口角,许某侮辱外卖员李某在先,然后爆发冲突,双方厮打在一起。

与此同时,李某的同事蒋某、朱某等人到场,然后就与许某厮打起来,也就出现了咱们看到的那幅画面,一群外卖员围着王某的丈夫,也就是轿车上的乘客进行殴打。其实说是殴打也算不上,只是象征性地打量下,对方甚至连轻微伤都构不成。而两伙人动手了,那这就不是简单的交通肇事了, 交警自己也无法处理,估计是后来又报了警,警察又把这几个人带到了派出所,然后进行进一步问询。

后来经过公安局调查发现,王某的丈夫某的确有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涉嫌寻衅滋事,而李某的同事蒋某、朱某等都殴打他人的行为,但基于两伙人马造成的后果不严重,最终只是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将许某行政拘留5天、蒋某行政拘留5天,朱某行政拘留3天,而李某与王某的交通肇事案件,交给交警部门来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其实在我看来,这种处理方式是最合理的,虽然交警和警察是一家,但都是各有各得职权,这次事件涉及到了交通肇事,也涉及到了打架斗殴,所以由公安局来处理打架斗殴,由交警队出面处理交通事故,这是“典型的”的依法办案,不涉及到滥用职权、也不涉及到违规处理的事情,而且案件发生的整个过程也得到了还原,最后做出的处罚即合情有合理,也是有法可依的。

不过在我看来,这件事明明可以和平处理的,出现了交通事故,能私了就私了,私了不了的就直接报警就完事了,您说你侮辱人家干什么?人家脾气好可能倒也没什么,但脾气不好,肯定会动手,只能说许某有些瞧不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