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宿舍杀人案:因为女孩争风吃醋,高中生砍死两名舍友,法律会怎么判?

2010年12月11日,云南省楚雄市一所学校发生了震惊社会的重大悲剧。该案件发生在云南省楚雄市紫溪中学学生宿舍3号楼401室。高二学生李国阳用刀捅了室友徐振宇19刀,王磊25刀。

犯罪发生时没有预兆,平时三人之间几乎没有发生过争吵和纠纷。为什么李国阳要在痛苦中杀死自己的同学和室友?下面就让小编带你一起回顾一下整个案例吧。

2010年12月11日上午7点,所有的学生都刚刚睁开眼睛,准备去上课。但此时,李国阳已经拿起一把刀,站在熟睡的室友王磊面前。

因为王磊带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所以他准备用王磊的死来弥补自己内心的伤痛,就在他正要挥起王磊的屠刀时,室友徐振宇醒了过来,看见李国阳手里拿着一把刀。

徐振宇及时扑向李国阳,并大声劝劝他,但李国阳却不感动,因为徐振宇也是他的竞争对手之一,他们都比自己强,会抢走自己最喜欢的女孩。

于是李国阳在徐振宇面前疯狂挥舞着一把刀,将徐振宇砍倒在血泊中,而王磊也被他们的打斗惊醒,准备阻止李国阳,但也差点被李振阳疯狂地砍倒在地。

看着血泊中的两人,李国阳渐渐平静下来,他知道自己犯下了滔天大罪,准备跳楼自杀,却在路上被宿舍同学拉来绕去,他用刀割破了手腕……

据报道,李国阳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的母亲在他父亲去世后不久就改嫁给了一个商人。因此,李国阳的童年非常孤独。没有父母的管教,李国阳从小就被欺负,形成了一种内向的性格。

案发前,李国阳正在云南楚雄紫溪中学文理班读书高中,他的成绩平平,性格内向,说话轻声细语,老师和同学都觉得他是一个温柔诚实的孩子,但正是这样一个内向诚实的孩子,竟然做出了这样血腥的杀戮。

经警方调查发现,李果阳曾因班上的一个女生与王磊发生争吵,场面非常不愉快,这可能是李果阳杀人的动机。

李国阳割腕后被送往医院,营救成功后于下午被送往楚雄派出所。然而,徐振宇和王磊却因大量失血和内脏损伤而死亡。

受害者的父母非常绝望。他们说,他们从未想到自己的孩子有一天会死在同学的手里。李果阳一定是个杀人犯,他们要求严惩李果阳。

2011年3月7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处李国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国阳入狱后表现良好,获得减刑。2013年,李国阳的刑期从无期徒刑减为19年零10个月。

因为从小就没有感受到家庭的温暖,罪犯变得极端狭隘,滋生了强烈的复仇意识。面对人生的挫折,他感受到了意志脆弱的痛苦,终于走上了死胡同。

学校要做好对青少年的心理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要真正关心孩子们的心,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方向,关爱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