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姆拉会议1913历史事件

自19世纪中叶以来,英国一直试图占领西藏。经过抵抗、拖延和犹豫,北京最终屈服于英国的压力。1913年10月6日,在英国的策划下,中英藏三方代表会议在印度西姆拉开幕,13日开始第一次工作会议。英国政府外交大臣玛丽麦克马洪为英方代表,前英国驻华使馆官员罗斯为中国事务顾问,伯尔为西藏事务顾问。亲英派的领袖和首领盖伦夏扎是西藏的代表;中国以陈一凡为代表,西藏美国驻王海平大使兼副大使。在会议开始前的三个月,伯尔去江孜与沙扎尔秘密会面。根据英国政府的指示,事先准备了一份在西姆拉会议上拟定的协议草案,讨论对付中国代表的办法。因此,在会议开始时,西藏代表提出了六条草案:西藏的独立性;西藏的领土应该包括青海、理塘、巴塘等。和射箭炉;1893年和1908年的印藏贸易条例是英藏修订的,中国不能过问;中国不得向西藏派遣人员;中国和蒙古的寺庙都承认达赖喇嘛为教主,都由达赖喇嘛主持;藏民所受的一切税捐和损失,由一切照顾过的人偿还和补偿。这些要求不仅是要把西藏从中国完全分离出去,还要割掉中国青海和川西的大片土地。自然,它们遭到了中国代表的坚决反对。11月1日,中国代表提出反驳7个条款,主要内容是: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的领土;中国可向西藏派遣2600名西藏军官和警卫;西藏在外交和军事上应服从中国中央政府的指令;贸易条件的修改,由中英双方协商;中国与西藏的边界以当格拉岭和江达为界。中国和西藏的争端很激烈。马鸿精无耻地充当中国的调停者但实际上他与西藏代表勾结,从事有损中国的活动的主权。直到1914年3月11日,迈克马洪才正式转交了一份英国的调停草案,其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对西藏拥有宗主权;西藏分为外藏和内藏,外藏自治。拉萨政府负责外西藏的所有内部事务。中国不会把西藏变成一个省,西藏不会在中国之家或类似组织中有代表;除了那几百个中国美国的代表和警卫可以进驻西藏,中国不派军队、文武官员入藏,不搞殖民;英藏同意订立新的通商章程,1908年废止中英通商章程;英国商务委员会可以在必要的时候随时带警卫去拉萨,等等。这份所谓的调解草案是企图实现西藏美国以西藏的名义独立的自主权。中国美国所谓的宗主权只是一个空洞的名称。所谓西藏独立,无非是英帝国主义控制的殖民地。在英国提出这个草案后,中国代表对其中的几个内容提出了反对意见,特别是不能接受的划界。经过多次谈判,中方一再让步,做出让步,但仍未能令英方满意。4月27日,英方提出修正案。除了在边界问题上有一些让步,没有实质性的变化。英藏代表先签字后,压迫中方代表签字,签字。在英国的压力下,陈一凡被迫主动在条约上签字,但随即宣布画押和签字完全是两回事,表示正式签字必须得到中国政府的批准。第二天,北京政府回电说:执事被迫划清界限,但如果政府可以

7月3日,英国与西藏签署了正式条约美国代表性的私人银行,所谓的西姆拉条约。条约文本***11条,除部分条款外,与英国3月11日提出的调解草案基本一致。还有另外七份交换文件和一份声明。前者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达赖喇嘛的头衔被中国政府封存。但又规定外国西藏官员由西藏政府任免,外国西藏人不得派代表出席中国代表大会及类似机关,从而实际上使西藏独立。一份声明确认,如果中国拒绝签署该条约,它将被排除在享受该条约所产生的所有权利之外。同一天,陈一凡严正声明:中国政府不承认英国和西藏在今天或将来签署的任何条约或类似文件。7月6日,我驻英大使向英国政府发出照会,发表了同样的声明。中国历届政府都坚持这一立场。这样,由英国单方面提出、未经中国政府签署的所谓西姆拉条约是完全非法的,没有法律效力,对中国没有约束力。它只是作为英国侵略中国并阴谋分裂中国领土的铁证留在史册上。西姆拉会议期间,英国还在中国背后进行了一系列阴谋活动回来了。7月3日,英藏签订贸易条例新11条,规定英国在西藏拥有租地、建房、自由贸易、架设电力线、***同举行审判等特权。这个贸易章程没有经过中国政府批准,其依据是非法的西姆拉条约,自然没有法律效力。此外,在西姆拉会议之外,英国代表麦克马洪欺骗中国政府,强迫西藏代表夏扎以秘密换文的方式在中国和印度之间划了一条边界线,并将西藏东南角、罗瑜和察隅地区的9万平方公里土地划给英属印度,称为麦克马洪线。甚至在非法的西姆拉会议上也没有讨论这条线的划分,中国政府对此一无所知,更不用说承认了。当然是非法无效的边界线。西姆拉会议于1913年10月6日开幕,1914年7月3日结束,中国他拒绝在上面签字。最后,英国政府束手无策了。的结局,就像一件历史文物,证明了英帝国主义的卑鄙美国对中国的侵略阴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