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失业金申请领取的方法如下:

1、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应当满足以下的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就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而制定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劳动者不严重的失职行为或者未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用人单位不能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综上所述,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失业补助金,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有关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