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什么?
塔吉克族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之一,主要聚居在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其余则分布在该县以东的莎车、叶城、泽普等县。坚韧不拔的意志和一往无前的大无畏民族精神逐渐形成了塔吉克民族特殊的审美追求。他们视鹰为强者、英雄,在民间广布有关鹰的民歌和传说,甚至连舞蹈的起源都与鹰的习性、动态联系在一起,于是形成了“鹰舞”。
塔吉克族舞蹈特色的形成和伴奏乐器及其特有的演奏方法分不开,鹰笛、手鼓、拉巴甫(热瓦甫)、布兰孜库姆、塔吉克式艾捷克都是其广泛使用的民间乐器。其中鹰笛是塔吉克族最典型的乐器,吹奏技法繁难,但音调别致、美妙;手鼓是塔吉克族舞蹈的主要伴奏乐器,演奏时由两名妇女敲打一面手鼓,奏出多种鼓点,这在其他民族中是罕见的。鼓点有固定的套路与名称,如“阿路卡托曼”等,每套都能奏出复杂多变的艺术效果。在盛大的赛马、叼羊活动中,多支鹰笛吹奏《叼羊曲》、多名妇女同时击奏多面手鼓敲奏“瓦拉瓦拉赫克”,令骑手和马都兴奋不已。
鹰舞的主要形式有“恰甫苏孜”、“买力斯”、“拉泼依”等。“恰甫苏孜”在塔吉克语中意为:“快速、熟练”,它既指节奏,又是即兴表演并带有竞技性的舞蹈形式,代表了塔吉克族舞蹈特有的风格。其表演以双人对舞为主,形式活泼,舞者可自由进退,两三组同舞,亦可男女同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