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性原则

一致性原则。一致性原则也称一贯性原则,它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而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须将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

该原则要求一个企业在不同时期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程序与方法。其目的,一是确保各期会计报表中各类数据的可比性,以提高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二是可以制约和防止会计主体通过会计方法和程序的变更,在会计核算上弄虚作假,粉饰会计报表。

一致性原则是,对每一种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通常有多种会计方法,每一种方法都有规定了可选择的会计方法和程序的范围。在持续经续期间,

采用不同会计方法和程序核算的本质和结果应是一致的,但在会计分期这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下,就某一会计期间而言,则是有差别的,其形成的差异,只是时间性差异。为了某一期间或某一时点的会计信息可比,就必须规定会计方法和程序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