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街头妻子持刀杀死丈夫,刀刀致命,见没死透还补刀,对此你怎么看?

贵阳街头妻子持刀杀死丈夫,刀刀致命,见没死透还补刀

5月14日,在贵阳云岩区某街头,一辆出租车上下来一对夫妻。突然妻子吴某手持一把小刀连续捅向其丈夫伍某,伍某被捅倒地后,妻子吴某又持刀不停捅刺伍某的颈部、头部,致伍某当场死亡。吴某行凶完毕后,并未离去,而是坐在一边等待民警到来。目前,吴某已被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

在人流量如此密集的路口,发生这样杀人案件,真是太恐怖了,所造成的影响也是巨大的。本案中,吴某将一把小水果刀随身携带,看来她应该是早有打算。也不知道伍某是怎么得罪了妻子,让妻子吴某产生了杀掉他的念头。

小编看法

但是我国《刑法》是严禁个人动用私刑的,特别是杀人行为。一般来说,只要行为人有了杀人的念头,准备了杀人的工具,制造了杀人的条件,就构成了犯罪。这个阶段称之为“犯罪预备”。具体到本案,吴某准备完杀人工具后,当街将丈夫伍某捅死,而且捅的部位是人的颈部,这可以说是要害部位了。因此,吴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故意杀人罪优先会考虑的是死刑。但如果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行为。比如: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值得注意的是,在《量刑指导意见》中,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而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回到本案,吴某行凶结束后便坐在一边等待警方的到来,这是自首的表现形式之一,加上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成立自首。

至于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这个就比较复杂了。有网友表示,吴某杀死丈夫伍某后,她还能继承伍某的遗产吗?这个问题确实有点意思。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因此,在分割完夫妻***同财产后,吴某就无权继承丈夫伍某的遗产了。最后,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们对此也不好评价。但吴某当众杀害丈夫伍某,手段极其残忍,这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极大,会让大家对婚姻产生一定的恐惧感。我们希望时间会冲刷掉这一切,让大家回归正常的生活。你们对此事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