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娱令的出台背景
在“限娱令”颁布之前,广电总局也曾发布各种限令:
2002年,全民热捧《流星花园》的时候,广电总局下令停播;2004年,广电总局规定黄金时间不得播放“凶杀暴力涉案剧”;2006年3月,广电总局规定跨省赛事参赛选手年龄必须年满18岁;2006年3月,广电总局要求停播地方方言译制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2006年8月,广电总局下令9月1日起各级电视台黄金时间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2007年1月,规定卫视黄金档只能播放主旋律影视作品;2007年8月15日,广电总局下发通报,要求立即停播《第一次心动》选拔活动;2007年8月23日,广电总局叫停广东电视台女性整容真人秀节目《美丽新约》;2007年9月6日,国家广电总局严格禁止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低俗、下流和涉及性生活、性药功能内容的节目-各种禁令不胜枚举,2011年除了口头传说的限娱令,还有谍战剧播出的要求。而在2013年10月20日,广电总局又向各大卫视下文,规定每家卫视每年新引进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一个,卫视歌唱类节目黄金档最多保留4档,这个文件被媒体称为“加强版限娱令”。
此前,中国各地电视台为迎合时代潮流,走市场发展道路,不断增加娱乐类节目的播出场次数和时间。这些娱乐类节目,一方面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生活上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由于一些电视台急于上节目,出现了一些节目质量上的问题,例如:某些电视台为迎合观众,聘请港台明星上节目,这些节目在内容上存在着一些严重问题,低俗,庸俗,甚至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都出现过;还有一些婚配类节目,为了追求节目的刺激性,虚假宣传,栏目组自编自演;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这些问题,都已经严重影响了观众的精神生活,都严重影响了人们对于精神世界的追求和审美,严重影响了社会道德与社会规范的执行。
广电总局对于电视娱乐节目过多,且跟风现象严重、内容质量不高,有些还起到了不好的舆论作用很是担忧,因此,要整治电视娱乐节目是肯定的。
广电总局针对的是上星卫视,并不包括央视和不上星的地方台,因央视三套是专门的综艺频道,所以播出娱乐节目是正常的。但省级卫视要以新闻立台,娱乐节目过多,会影响新闻立台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