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认识和应对群体性事件
1.亲临现场。地方政府负责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第一线做群众工作,“靠前掌控”。瓮安事发后,省委当即派公安厅长崔亚东率队赶赴现场,恢复秩序。随即,省委书记石宗源亲临瓮安,察看现场,走访基层群众,召开各界会议,宣示省委的态度,采取一系列后续措施,混乱局面迅即得以扭转。观察各类群体性事件后发现,凡是领导干部亲临现场做群众工作的,都能将事态尽快平息下来;凡是领导干部避而不见群众的,都有可能错失机遇,以致事态失控,不可收拾。
2.就事论事。不对群体性事件作“过度政治化”解读,不轻率地将群体性事件定性为“敌我矛盾”,不将群众的集体行动视为与政府的对抗行动,且要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的经济、民生利益诉求。对事件本身性质的判断不要“上纲上线”。本来老百姓就是经济利益诉求,你若硬要说成是敌对势力策划的,这只会激化更大的矛盾。
3.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真实信息,“速报事实,慎报原因”。实践证明,这是很有效的。事发后知道多少,就立马公布多少,以后用滚动方式逐渐增加,尤其不能撒谎。事发后,要在第一时间发布真实信息,越是扭扭捏捏,反而会把事情弄得不可收拾。事情的原因就要慢点讲,原因这么复杂,你不可能一下讲清楚,只能有多少讲多少。
4.反思自责。地方基层干部要勇于自我批评。成千上万的百姓上了大街,就说明你的工作有问题了,肯定是老百姓积怨甚多,这时候首先就要查找自身原因,检查政府工作,公开坦承失误和不足,勇于承担责任,态度要谦卑,在那个场合不能趾高气扬、居高临下。“瓮安事件”后,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先后三次向瓮安人民道歉,坦诚、谦和的自责态度,赢得了群众的敬重。
5.及时问责。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分清责任,果断地对那些失职、渎职的官员进行处理。“瓮安事件”中,首先处理的不是参与其中的民众,而是当地主要官员,如,原县委书记、县长、公安局长和政委等。这对平息民怨,扭转局势,重塑政府形象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6.慎用警力。不要动不动就将警察推到第一线与群众发生直接对抗、冲突;要学会在“妥协”和“压制”之间拿捏尺寸,该“柔软”的,“身段要更柔软”,该“强硬”的,当然也要“强硬”,如发生了打砸抢烧,就要果断处置肇事者。
总之,突发事件不可怕,群体性事件不可怕,群众不可怕。如果领导干部不能守土有责,不能勇于担当,能躲则躲,习惯于把群众的不满说成敌对势力的煽动,把警察推在前面,借以掩盖自己执政能力的低下,强力压制住一时的骚动,却不去努力夯实执政党的基础,不关心国家民族的百年基业、万世太平,那才是最可怕的。怎样让老百姓心情舒畅、减少积怨,让社会更加和谐、少点儿怨气;怎样开放老百姓的诉求渠道,怎样让民间组织做得更顺,让老百姓的诉求能够通过多种渠道反映上来,才是真正地应对群体性事件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