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

在设定行政许可时,必须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非歧视的原则。这意味着所有与行政许可相关的规定都应当公之于众,未经公开的规定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同时,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和结果,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都应当公开透明,以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任何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申请人都有平等获取行政许可的权利,行政机关不得对任何人进行歧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面对行政许可的决策时,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