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字是什么意思?

基本信息  部首:皿部外笔画:8总笔画:13

五笔86:JELF五笔98:JELF仓颉:ABBT

笔顺编号:2511351125221 四角号码:67102Unicode:CJK 统一汉字 U+76DF

编辑本段基本字义

1.旧时指宣誓缔约,现指阶级的联合,国与国的联合:~军。~友。同~国。~约。山~海誓。

2.指结拜弟兄:~兄。~弟。

3.设在自治区与自治县之间,作为上级国家机关的派出机构而存在,其行政地位与地区行政公署相同,如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单位。

4.发(誓):~誓。

编辑本段详细字义

〈动〉

1.(根据隶定字形解释。形声。字从皿,从明,明亦声。“明”本指日月,引申义一指天地,二指未来(日月相推为明)。“皿”指水盆。“皿”与“明”联合起来表示“白天对着太阳舀半盆水,月夜对着明月舀半盆水”。本义:在日月作证(天地作证)之下,与会者在“明水”盆前起誓结义。说明:“盟”字中的“皿”中之水古文献称之为“明水”)

2.同本义 [ally;alliance]

割牛耳盛朱盘,取其血歃于玉敦。——东汉·许慎《说文》

盟,歃血誓也。——《三苍》

掌盟载之法。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北面谓明神。——《周礼·司盟》

掌盟诅。——《周礼·诅祝》。注:“盟诅,主于要誓,大事曰盟,小事曰诅。”

约信曰誓,涖牲曰盟。——《礼记·曲礼》

再会而盟。——春秋·左丘明《左传·昭公十三年》

君子屡盟。——《诗·小雅·巧言》

为坛而盟。——《史记·陈涉世家》

秦伯说,与 郑人盟。——《左传·僖公三十年》

屈完及诸侯盟。——《左传·僖公四年》

3.又如:盟主(古代诸侯盟会中的领袖或主持者;泛指同盟首领或倡导者。喻主要的事物;主宰);盟坛(古代缔结盟约时所设的坛场);盟会(犹会盟。古代诸侯间的集会结盟)

4.个人向天发誓,永不变心 [vow]

终待说山盟海誓,这恩情到此非容易。——赵长卿《贺新郎》

5.又如:盟文(盟誓的文辞);盟契(盟约。又称盟要,盟信);盟心(盟誓在心);海誓山盟(对着山海盟誓。极言男女相爱,坚贞不渝)

〈名〉

1.盟约;誓辞[alliance]

与结盟好。——《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要盟也,神不听。——《史记·孔子世家》

2.又如:盟友;盟好(同盟友好)

3.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单位,下辖旗、县、市 [Meng league]。如:内蒙古自治区的伊克昭盟、呼伦贝尔盟及吉林省哲里木盟等

编辑本段常用词组

1.盟邦 méngbāng

[allied country] 盟国

盟邦背信弃义

2.盟国 méngguó

[ally;allied country] 通过缔结条约结成同盟的国家

3.盟军 méngjūn

[allied forces] 有***同战斗目标的同盟军队;盟国的军队

4.盟誓 méngshì

[oath of alliance] 结盟立约;指盟约

5.盟兄弟 méngxiōngdì

[sworn brother] 把兄弟;结拜兄弟

6.盟友 méngyǒu

[ally] 战友;犹言盟兄弟

7.盟员 méngyuán

[leaguer] 参与结盟的成员

8.盟约 méngyuē

[oath (treaty) of alliance;convention] 结盟时所订的誓约或条款、协议

编辑本段方言集汇

◎ 粤语:mang4

◎ 客家话:[海陆丰腔] men2 [客英字典] men2 [陆丰腔] men3 [东莞腔] men2 [台湾四县腔] men2 [宝安腔] men2 [梅县腔] men2 [客语拼音字汇] men2[1]

编辑本段行政建制

“盟”是内蒙古特殊的一种行政建制,“盟”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履行自治区赋予的各项职责,虽不具备政府资格,但享有施行大部分政府职能的权力。由自治区派出行政公署行驶管理职权。

“盟”这个级别实际上等同于“地区”、“专区”,只不过内蒙古自清朝延续下来的这一制度体系,与现行体系的两个层级发生了基本重合的现象,所以得以将特殊的名称保留下来。这里所说的两个层级,即盟(地区、专区)、旗(县)两级。

“盟”在最初出现的时候限制普遍要比今天多,各旗王公才握有实权,盟长往往只在各旗的经济、社会、军事往来中扮演斡旋角色,而且历史上往往是旗主或大贵族才有可能被推选为盟长,所以盟的一套机构为封建王旗上层人士“代言”是顺其自然的。这种情形在民国时期并没有显著改变。直到新中国成立,旧生产关系和观念开始被清理,作为管辖内蒙古巨大土地面积的现成有效手段,“盟”被空前重视起来,中央在内地推行“专区”的同时,通过整顿、规范各盟的建制来达到巩固政权的目的。

一些在早期变化较频的盟旗或被撤消或被合并,东部和西部盟旗的疆域形状在像今天的形态靠近。在之后的三十年中,内蒙古的版图反复变化,到1974年时达到最小,只辖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达市、海勃湾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巴彦淖尔盟、伊克昭盟等四盟四市。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内蒙古的六个盟已经撤掉了“盟”的建制,改为市。内蒙古2300万人,这六个地级市就占了其中近1600万人;内蒙古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这六市的总面积占去了一半。内蒙古当今的一些重要经济产业带、点有很多都分布在这一区域内,几个新兴的快速增长地区还相应带动着全区东西部的发展。这样六个经济、社会相对发展的地区撤盟建市,从根本上改变了内蒙古的传统区划面貌。这些变动过后,再除去早已存在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全区只剩下三个盟——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