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珏的从业经历

冯珏坦诚第一份工作是由家里人介绍的,但她强调也仅此而已。言下之意是她无疑是抓住了机会。

富国资金管理公司成立于1993年,由严慈亮与Susamma Foel合作创立,二人均为哈佛的MBA。1992年小平南巡讲话后,美国国内开始看好中国市场,由美国ZIFF家族为主要出资人,成立了一支基金,募集了0.525亿美元,富国公司成为该基金的管理者。基金引入了一些海外刊物,在中国合作出版。冯珏在富国工作一段时间之后,被指派负责《科技新时代》。《科技新时代》英文版创刊于1872年,是全球销量第一的生活科技信息杂志,属于美国在线时代华纳集团旗下资产。

这一经历是重要的,90年代中期,中国的媒体刚刚开始商业化尝试,那么冯珏属于第一代具有媒体商业化经验的经理人。1997年冯珏加入新闻集团的卫星电视(StarTV),具体的工作是广告销售和节目互换。1998年加入chinaByte,担任市场部经理。chinaByte同样是新闻集团注资的一个项目,早期的中文IT原创网站,现在是天极网旗下网站,并且开始使用中文名称——“比特网”。冯珏在chinaByte的时间并不长,同年5月经朋友推荐她来到了初创的搜狐。实际上,1998年2月25日搜狐的前身爱特信才正式推出“搜狐”系列产品,并更名为搜狐公司。不过,搜狐在3月已经获得了来自英特尔和道琼斯的21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事后冯珏回忆,一个乱七八糟的现场,总***只有40多人,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择搜狐。

冯珏希望做业务发展分析,或者是张朝阳慧眼识珠,或者一个40多人的公司根本就不需要业务发展分析这样的职位,或者销售是搜狐面临的主要矛盾,冯珏被安排做了广告销售。有关搜狐在1998年实现了100万美元的收入基本上被视为一个里程碑式的标志。这个数字在当时的确很多,当时Google的标价也就100万美元。1999年年初,张朝阳宣布搜狐在1998年实现了100万美元的收入,其中80%来自于在线广告,其余则来自于网页制作等收入。这意味搜狐在当时的中文互联网领域实现了最多的收入。不过在2000年搜狐的招股书上,1998年的收入是47.5万美元。

当时搜狐最大的广告客户是英特尔和诺基亚,事实上,整个互联网广告投放都集中在IT领域,对这一领域的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来说,无疑冯珏并不陌生。在搜狐的后期冯珏开始涉足当时还不那么起眼,但是后来被证明十分重要的业务——无线增值服务,在向媒体介绍的时候,她谈到搜狐已经尝试了多种商业模式,除广告之外,无线应该是很有潜力的一项。

2001年冯珏成为搜狐副总裁。互联网领域的一位女性副总裁。此后冯珏开始成为了时尚类媒体追逐的目标。 2002年11月冯珏离开搜狐,加盟TOM任副总裁。虽然同是副总裁,责权范围大为扩展,冯珏得以负责TOM市场营销的整合,包括短信业务的品牌建设、门户形象的包装和推广以及产品营销等各个领域。实际上,当时她的举动引起了业内不小的反响。

在搜狐工作的后期,冯珏开始管理无线增值服务,当时具体来说,就是短信,短信业务对当时的门户网站来说,太重要了,后来张朝阳总结,短信业务使各门户网站的赢利期提前了一年,而搜狐也正是在当年第二季度摆脱了长达六年的亏损实现赢利。并且,当时无线增值服务正从短信拓展到彩信、WAP。业务存在对品牌推广一定程度上的需求,这正是冯珏的工作内容。因此冯珏转投TOM被戏剧性描述为门户之间短信市场竞争正面化。

有关冯珏离开搜狐,加盟TOM对搜狐的影响,当时有两种声音:一种认为,后期搜狐专门成立了一个短信小组,由张朝阳直接负责,冯珏的权限无形之中已经变小;而冯珏分管的华东、华南市场是向古永锵汇报,古永锵对这块业务亦较为熟悉。另一种声音认为,冯珏对搜狐的广告及无线业务都具较大的影响,存在举足轻重的影响力。我们来查询一下2003年第三季度,也就是冯珏离开搜狐一年后搜狐的财报:2003年第三季度,搜狐的广告收入总额为870万美元,同比增长138%,广告收入占搜狐第三季度总收入的40%。非广告收入达1330万美元,同比增长248%,构成了2003年第三季度总收入的60%。包括1260万美元的收费信息服务(主要是手机短信相关业务)和70万美元的电子商务销售收入。

但是另一个方面,TOM的数据(TOM在2004年才上市,好在我们可以从当时TOM集团的财报中获得相应的数据。):互联网事业集团录得收入港币一亿二千六百万元。无线数据服务是互联网业务主要收入来源。而在2002年第三季度互联网业务收入为港币六千四百万元。两家企业都在经历迅速的增长,在这个阶段,人员流动对产业发展的影响更多是积极层面的。不过在那个时候,还是有一些人有不同的看法。 TOM的问题,用一句话总结就是:高端品牌在从事低端业务。实际上,无线增值服务的受众是语音业务中的低端用户,这是现实市场环境决定的。王雷雷甚至认为,到3G时代仍然如此,他很可能是对的。当无线增值服务占据公司收入绝大部分的时候,那么门户是否应当配合,以产生协同呢?但是TOM。COM作为一间和记黄埔旗下的企业,一间跨区域的公司,它的运营成本不低。在涉及娱乐、社会新闻这样的具体内容时,倒不能说它的运营成本一定很高,但是其竞争对手的运营成本可以更低。

我们说,TOM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品牌,但是这是针对瑞银、大摩、南方航空、中海建设这类企业而言,对一个关注于娱乐资讯的年轻人来说,这是不重要的,而从业人员(不少是来自中国最出色大学的年轻人)其实并不擅长针对娱乐、社会新闻的高敏感用户制作内容,这样品牌渗透要比想象中慢。2005年的时候,TOM合并了一些频道,裁撤了财经、房产等频道,以便集中资源,从逻辑上说,没有问题,但是门户网站运营有其复杂性。比如说我们购买一份报纸的内容刊载授权,涉及的是这份报纸的全部内容。但是裁撤了部分频道之后,价格并不会降低,反过来,减少了频道就减少了广告投放。那么实际上,一份报纸绝大多数重要新闻,国内新闻、国际新闻都来自于新华社,本来已经获得了新华社间接授权,财经新闻、地产新闻倒属于原创的,但是又没有用处。导致一个结果,可能花很多钱,每天买回了两三条社会新闻。

进一步说,财经媒体基于受众的购买力,收入更倾向于广告,因此在内容授权上比较宽松,新浪财经相当多的内容授权应该都是不花钱的。但是体育和娱乐媒体更倾向于获得发行收入,尤其是门户竞争日趋激烈的时候。因此TOM的成本压力并没有随频道削减而减少。从逻辑上说,2008是奥运年,会有大量涉体育的广告投放,但是也不尽然,因为,真正体育类广告的活跃投放客户是很少的,大型赛事之所以可以获得较多的广告收入是因为相关媒体的大架构。新浪和搜狐都拥有足够大的业务架构,因而会有一些广告客户交叉投放,使成本得以弥补。

“娱乐第一,比赛第二。”应该说这是一个不错的广告语,文案清晰地描述了网站的定位,只是这样一来,重新回头做高端就很难了。那么今天TOM可以不要网站了吗?不可以,不单涉及一个上市公司最初承诺的问题。

在线业务的弱势已经拖累到无线业务。无线增值服务之所以成立,是基于一个跨平台的概念,如果仍然要通过中移动来获得用户,那么就没有存在的合理性了。 没有谁告诉过,TOM今后会怎样转型,但是经过裁员并且实际上是放弃了传统内容之后,社区就成为唯一的方向。玩乐吧是依据长尾原理,结合无线和社区及媒体,创新的一种应用或者商业模式。

依据那么一个逻辑:每个人都可以将自己喜欢的歌曲,不管是自己哼唱的还是朋友哼唱的歌曲上传网站,这就形成了一个音乐社区。通过持续地在大学举办原创音乐巡演,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参与到这一社区中来。这个模式的戏剧性在于,一些职业歌手,意识到这是一个有效的推广方式,开始参与其中,这就提升了整个社区的水准。至于赢利模式实际上很清晰,或者是通过彩铃,或者是铃声下载。

常来说,目前市场上的热门彩铃就那么几种,这使得SP在面对音乐所有人的时候仍然是弱势的,正如他们面对移动运营商一样。但是如果人们倾向于拥有更个性化的彩铃,那么这个行业就突破了瓶颈。

作为一种产业方向,无线增值服务实际上是极具吸引力的。随着无线带宽的扩展,类似Skype这样的语音软件被置入手机,基础电信服务收入空间将不断被压缩,产业的重心将逐渐向增值服务倾斜。存在一个同运营商划分业务边际的问题,一个SP拥有的活跃社区,意味着拥有移动运营商绕不过去的资源,将有机会同运营商合作,从而使业务延续下去。

无线+社区,或者说透过社区不断尝试新的应用,比如说,最近很热门的手机视频,从企业的角度说就是新的商业模式,最终拓展为一个庞大的无线王国。这是一条合理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