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一女子骑电动车意外离世,无牌无证保险拒赔,这一理由是否成立?

前不久,山东即墨张先生的家中发生了一起变故,原来他的母亲在一次骑车外出的时候中途出现了意外而导致不幸身亡,当他回去处理母亲的身后事之余竟然发现自己母亲有一份意外保险,为此张先生也是向当地的新华保险提出了索赔申请,但是却被无情的拒绝了,这其中有哪些蹊跷可以引起大家的注意?

在两个月前,张先生在当天外出工作,突然接到家中父亲的电话告知,母亲在一次意外当中不幸离世,张先生也是赶紧去到了事发地点,终究也没能见上母亲的最后一面,面对母亲如此悲惨的遭遇,张先生也是感到相当的痛心。

在将母亲的身后事处理完毕以后,张先生也是去到当地的民政户口部门注销母亲的身份信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当中,他也听说母亲生前有买到一份意外保险,这份保险是当地的政府为市民所纳入的一份意外险,所以张先生也向当地的新华保险提出了申请索赔的诉求,而对方的回应就是以当时母亲所驾驶的属于机动车,没有牌照和驾驶证,就当场拒绝理赔了。

虽然事后张先生也拿出了当时在事故现场交警部门所出示的一份事故鉴定书,也确定母亲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的范围,但是期间张先生父亲也声称,在此前将这辆三辆车进行上牌,却被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告知不属于机动车辆,所以无法上牌。

为此张先生也来到了当地的车管所就此事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也对此作出了回应,必须要拿出三轮车的合格证书以及鉴定证书。只有这些信息完全符合才能够在车管所的系统里面查到,最终才可以挂牌,由于这辆三轮车在很久之前已经购买了,车辆的合格相关证书已经早已丢失,所以也无法精确查清该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辆。

事后,张先生与新华保险客服人员交涉的过程当中,对方也声称要能够获得相应的赔付,需要获取交警部门的认定书才有可能获得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