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观察法的概念和特点

简述观察法的概念和特点如下:

观察法是指在自然情境中对人的行为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系统观察并记录,然后对所作记录进行分析,以期发现心理活动变化和发展的规律的方法。所谓自然情境指的是被观察者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正在受到观察。

观察法一般适用下面的条件:对所研究的对象出于多种原因无法进行控制的情况,以及研究对象在控制条件下会发生质的改变,或者由于道德伦理等因素不应该对之进行控制的那些行为。

观察过程中,因为被观察者不知道自己正受到观察,其行为和心理活动很少受到干扰,保持了资料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这是观察法的优点。

它的不足之处是观察者处在被动的地位,观察者只能消极地等待预期的行为出现,而且自然条件下的行为很难按照人的主观意愿发展,因此观察的结果难于重复。此外,观察结果的记录与分析还容易受到观察者的预期和偏见的影响。

使用范围:

观察法可以在以下情况下使用:

1、对研究对象无法进行控制。

2、在控制条件下,可能影响某种行为的出现。

3、由于社会道德的需求,不能对某种现象进行控制。

为避免主观臆测和偏颇应遵循以下四条:

1、每次只观察一种行为。

2、所观察的行为特征应事先有明确的说明。

3、观察时要善于捕捉和记录。

4、 采取时间取样的方式进行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