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江的“钓鱼”事件

自残求清白

就在小孙的面包车里,小孙接到一张《涉嫌非法营运调查处理通知单》和一张《车辆暂扣通知单》,出于好心的小孙非常委屈,面对调查处理通知书,小孙砍伤自己的手指,希望有关部门能拿出确凿证据要么证明他非法运营,要么就还他一个清白。

2009年10月17日,18岁的孙中界从河南商丘的老家来到上海,在一家建筑设备公司做司机,他每天的工作是开着公司的面包车,接送工人往返于宿舍与工地之间,就在他上班的第二天,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2009年10月19日他从京康博尔工地回来,把工人送到宿舍后到基地拿张油卡去加油,走到张杭路和招待路交叉口的一个公交车站点,忽然有一个男子20岁出头跨了一个包,那男子对他说兄弟帮帮忙,我等了一个多小时我很冷,我到杭州有急事,当时孙中界看到也挺可怜的,就答应了他的要求,出于好心才让这名男子上了车。

孙中界说车开了几十秒钟后,上车的这个人就从右挎包里掏出来十块钱,他用左手放钱,当时我正准备说不要钱。还来不及说,他就开始抢(车钥匙),左手放钱还没放下,右手就抢我的钥匙,抢我的钥匙顺便左脚踩我的刹车不让我走。就在这名乘客抢下孙中界的车钥匙的同时,他发现右侧有一辆面包车开过来挡在了他的去路。

孙中界说:“从车上跳下几个穿执法衣服的,没有亮任何证件就把我从车上拉下来,我就掏手机报警,我准备报警手机就被他们抢了,手就被他们控制住了,把我硬塞到一辆面包车上开到一个胡同里面。”

就是在这辆面包车里,孙中界接到一张《涉嫌非法营运调查处理通知单》和一张《车辆暂扣通知单》。回到宿舍后,工友们的怀疑让小孙非常委屈。

孙中界的哥哥孙中纪:“我在楼下听到咚的一声响声,跑上去一看他躺在床上,用被子蒙着脸,手在床外面耷拉着,下面淌了好多血,我一看这个手骨头都看的清清楚楚,白的骨头。”

孙中界:“我是清白的,一定要查清楚,我真的是清白的,我总***来上海三天开了两天车就出现这种情况,我真是清白清白的,我希望他们一定要查清楚这个事实,还我一个清白。”

18岁的孙中界选择用自残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无辜。到上海打工才三天,就遇到这么一件说不清道不明的事,确实很让他气愤。面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出的调查处理通知书,孙中界希望有关部门能拿出确凿证据要么证明他非法运营,要么就还他一个清白。 莫名的罚单

尽管政府部门坚决否认钓钩的存在,可某位负责人也承认,他们对举报人有奖励标准,而且金额还不低,举报人在这种有偿举报、罚款跟进的执法方式中扮演了一个关键角色,如果对这些人缺乏鉴别和监管,它就很容易变成一种打着执法幌子牟取利益的便利渠道。上海的另一位司机张军则选择了一种更为理性的方式,对“钓鱼”这种执法方式说NO,他一纸诉状将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张军是上海一家外企的市场经理,自动挡的福克斯轿车是他每天上下班的交通工具,2009年9月8号,张军像往常一样开着这辆私家车赶往公司,在闵行区元江路与华宁路口,遇到红灯停了下来。

张军:“这时候从旁边有一位穿白衣服的男士过来说带我一段,我马上就拒绝他了,我说我是私家车,不带人的,接下来他就说我肚子不舒服,因为他基本上弯下腰很痛苦的样子,他说就前面一小段,因为我看他比较难受的样子,我心一软就让他上车了。”

张军说,没想到这名男子到目的地后,不仅没下车,反而开始抢车钥匙。张军的第一反应是遇到了劫匪。

张军:“我就抓住钥匙,我说你要干什么?这时候门被打开,一群穿制服的过来,他们就把我从车里面拽出来,下来卡住我脖子,把钥匙从我手上硬抢过去,再以后就是被塞到一辆面包车上。”

张军说,在这辆面包车上,他收到了一张以涉嫌无证运营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为理由的《车辆暂扣通知单》,按照相关条例被处以罚款一万元。处罚他的上海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声称,他们掌握有录音证据,证明张军和那名男子谈过车费的问题,而这正是他们处罚张军的依据。但张军告诉记者,当时那名男子上车后曾多次表示要给他钱,但都被他回绝。

张军:“其实我觉得我不是说我多高尚,但是我觉得我平时的生活当中也是一个普通有爱心的一个人,不是说我多高尚。” 罚款又交停车费

陈瑞勤:“2008年5月12号河北发过来货,我去提货,提货的时候车子没油了到加油站加油,加油的时候一个小青年问我让我带一下因为到那我正好顺路,大家能帮就帮个忙。”

陈瑞勤说,他没想到车辆行驶约5分钟后,这名男子下车的同时,扔下十块钱并突然拔掉了他的车钥匙。

陈瑞勤:“后来又来了大概七八个人,把我这样一勾,勾到另外一个车上去,我看这个不对呀,怎么这种情况?我摸到手机马上就打110,他们看到我打110就打我,把我打的身上满身都是血。”

随后,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给陈瑞勤下达了违法营运通知和扣车通知,之后,这个倔强的安徽青年开始了他的上访之路,几乎扔掉了自己的工作,每天奔走于各级执法部门之间讨要说法。最后,陈瑞勤将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告上了法庭。

陈瑞勤:“我要证人出庭作证,证人不出庭作证,我问了法官既然有证人干嘛不出庭作证呢?他说这是我们内部的事情,两审都判了我输了。”

虽然官司打输了,但迫于信访部门的压力,一年零四个月后,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终于同意开出了《放车通知单》,但陈瑞勤拿着一纸通知在停车场却遇到了难题。

陈瑞勤:“开门啊,我有单子,我要提车。”

工作人员:“我们是需要收停车费的,你这个是要交2000元停车费,不交这个不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