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出差

客观上为强奸行为,但行为人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时,不可能成立强奸罪。本案中,由于妻子临时离开,妻子妹妹睡在自已的床上,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判断,男子不能预料到睡在自已床上的不是妻子,或者因过失没有预料到,那么就为过失强奸或意外事件。

男子错把妻子妹妹当成妻子

张某因工作缘故,经常需要出差、应酬。张某的老婆余某比张某小两岁,余某有一个双胞胎妹妹,平日里关系很好。每到周末或者张某出差的时候,余某都会叫妹妹过来陪自己。

一次,公司决定派张某去外地出差,张某也事先和余某商量好,自己要出差几天。张某出门以后,余某就给妹妹打电话,说姐夫出差了,让妹妹来家陪自己,自己也好做点好吃的给妹妹吃。但是,这天公司又有一位很重要的客户要谈,所以临时决定派另外一位同事去出差,张某留下来和这位重要客户商谈。

发生不正当关系

张某和客户在酒席上是相见恨晚,二人无话不谈,所以喝了不少酒,但是对于做销售的张某来说,还没到醉酒的状态。司机送张某回家,张某回到家后,没有开灯,怕吵醒老婆,所以直接到卧室上床,和睡在床上的老婆妹妹发生了一些事。期间老婆妹妹醒来之后,也没有推开张某,而是配合张某发生关系。第二天,余某回来,看到床上的两人,报警称张某强奸了自己的妹妹。

原来余某留妹妹在家中,并且说张某出差不会回来,所以就在卧室睡觉了。期间,公司老总突然打电话给余某,说有个重要的项目需要完成,需要余某晚上去加班。余某怕影响妹妹睡觉,自己悄悄起床离开。于是就发生了这样的一幕。

不构成强奸罪

事情已经发生,那么对于张某的行为,警方会如何处理?张默是否涉嫌强奸罪呢?在这个案件中,张某确实和老婆妹妹在客观上存在行为,但是二人发生行为的时候,老婆妹妹已经醒来,意识到自己的姐夫要和自己发生关系,但是这个时候张某如果不愿意是可以反抗,但是张某没有反抗,而是主动、积极配合完成一系列行为。虽然张某误将老婆妹妹当成老婆,但是并没有强迫行为,所以张某不涉嫌强奸。